6月24日,記者從上海市國資委獲悉,近日市國資委出臺了《上海市國資委監管企業不動產租賃管理辦法》(簡稱《管理辦法》),指導企業有效盤活空置資產,減輕承租戶經營壓力,激發城市商業活力。
目前,上海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及其各級子公司,有重大不動產租賃事項,均需要通過上海交易集團以進場公開招租的方式確定承租人。據了解,此次《管理辦法》的出臺,進一步明晰適用范圍,細化標準,優化流程,強化監管企業主體責任,在規范性前提下給予監管企業自主靈活性。
規范性方面,《管理辦法》強調,禁止拆分標的規避公開招租、設置隱形壁壘破壞公平競爭。
靈活性方面,《管理辦法》一是優化了租賃周期的管理機制。以往原則上單次租賃合同期限不超過5年,此番《管理辦法》明確,企業可根據租賃項目實際投入、用途、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市場變化等因素合理制定單次租賃期限應嚴控低效長租。如租賃期限超五年的,企業應建立相應的價格調整機制,并納入監管企業或其授權的子企業“三重一大”事項,履行集體決策程序。
二是優化了合同變更的管理機制。以往合同變更需要重新上交易集團平臺招租,此番《管理辦法》明確,租賃合同生效后不得隨意變更,因租賃市場環境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租賃面積或租金價格的,由原決策主體履行決策程序后進行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可不公開招租的情形”也發生了一些變化。《管理辦法》界定,聚焦監管企業主責主業,涉及園區產業招商、大型百貨、購物中心以及農貿市場等場所內開展專業零售及批發、酒店內配套商業等相關租賃,且監管企業自行制定出租規則等情形可不公開招租。
上海市國資委方面表示,下一步將指導推動租賃平臺提升運營服務水平,壓縮交易時間,降低交易成本,促進監管企業不動產租賃工作更加公開透明、公平公正、提質增效,助力營造規范有序、靈活高效的市場環境。
近年來,上海市國資委強化分類施策,精準指導企業提升不動產資源利用效能。聚焦核心商圈與商業綜合體升級,以業態、品質和服務為抓手提升商鋪能級,配置多元化、綜合性業態,實現南京東路、淮海中路等核心商圈出租率穩定保持85%以上;立足社區商業優化,科學規劃商業形態與沿街店鋪品牌,實施商鋪差異化定位、租金市場化調整,帶動17.11萬平方米商鋪去化;針對商務樓宇產業迭代,建立動態監測與分級管理機制,推動優質商務樓宇塑造品牌,低效樓宇更新轉型、園區型樓宇靶向招商,2025年已累計去化31.49萬平方米商務樓宇。
原標題:《上海市國資委出臺政策,規范國企不動產租賃》
題圖來源:上觀題圖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張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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