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24日的政府辦公室第316號公告中,越南領導人給工商部下達了這樣的指令——必須在今年7月份與俄羅斯方面的代表完成談判,簽署兩國政府關于建造寧順1號核電站的協議。
這是說:中國核電被越南“拋棄”了嗎?
與建設高鐵的曲折經歷相似,越南寧順核電站項目的歷程同樣充滿反復與權衡——2009年明確提出要建設,但后來因為電力需求的年增長率“由之前的兩位數,降至個位數”,疊加日本福島核事故的影響。
越南當局在2016年將寧順核電站項目“擱置”了,并將資金轉移至火力發電、水力發電、太陽能發電、風力發電等領域的建設。同時,還擴大了從中國購買電力的力度,彌補自身發電量的不足。
近些年,越南經濟發展的速度得到了強化,對電力的需求愈加強烈,寧順核電站項目被再度提及——按新的計劃:以越南電力集團、越南石油天然氣集團為投資主體,在2030年底前完成建設。
首批機組計劃在2031年至2035年間投入運營,同時還要求采用“國際招標”,招標文件中必須包括“合作伙伴給越南相關企業進行技術轉讓、人力資源培訓”等內容——也就是不能只是掙越南人的錢,還得分享技術。
初期,越南當局優先選擇的是俄羅斯、日本的技術,但在寧順核電站項目重啟后,又和中國企業進行了接觸——2024年12月,中國能源建設集團與越南電力集團舉行高層會談,明確表示:
將依托中國能源建設集團的第三代壓水堆技術以及全球項目經驗積極參與越南寧順核電項目建設,并同意雙方在“核電、電網升級、新能源消納”等領域組建工作專班來推進合作。
后來又傳出消息,中國提出以“全產業鏈服務”模式參與——包括規劃設計、工程建設、融資支持等,類似阿根廷阿圖查核電站采用的“交鑰匙工程”模式,但越南當局仍只是同意推進合作。
未正式確定采用何種技術路線,也沒有確認究竟由哪個境外合作商來主導。現在,越南媒體公開了政府公告,已清楚地寫明:要在7月份與俄羅斯完成談判。換言之,這個訂單我國沒有拿到,贏家是俄羅斯。
把核電站項目交給俄羅斯,對我國算是利好嗎?
越南政府要求工貿部在1個月左右的時間內完成與俄羅斯簽署寧順1號核電站的協議,表面上看似乎減輕了中國技術轉移的壓力,但這一結果對中國核電“走出去”戰略的影響仍是復雜的。
一方面是俄羅斯承接越南項目,客觀上促使中國跳出三代堆的“紅海競爭”,轉向更高附加值領域——第四代核電技術(如高溫氣冷堆),具有“固有安全性”,即使在喪失所有冷卻能力的情況下。
不采取任何干預措施,反應堆都能保持安全狀態,不會出現堆芯熔毀和放射性物質外泄。南生注意到,中國在第四代核電技術領域已實現全球領先,尤其在釷基熔鹽堆(MSR)、高溫氣冷堆(VHTR)。
以及快堆等技術路線上都取得突破性進展。甘肅武威2MWt液態燃料釷基熔鹽實驗堆于2024年6月實現滿功率運行,完成世界首次熔鹽堆加釷實驗,成為全球唯一連續運行的第四代熔鹽堆。
山東石島灣高溫氣冷堆在2023年12月投入商業運行,為全球首個第四代核電商用項目,發電效率超40%,并可提供541℃高溫蒸汽用于工業制氫及石化脫碳——任何事故下可自動停堆,杜絕堆芯熔毀風險。
中國以“釷資源自主+安全設計革命+多場景應用”為核心,將第四代核電打造為國家戰略王牌。當歐美仍困于第三代堆延壽改造時,中國已通過石島灣、武威等工程驗證了第四代技術的商業化能力。
并規劃在2035年建成覆蓋發電、制氫、國防、航天的核能生態網絡。這一優勢不僅是技術層面的超越,更意味著中國正重塑全球能源權力體系——誰定義能源,誰就定義未來。
第四代核電技術(高溫氣冷堆、釷基熔鹽堆)的突破,標志著中國從核電技術追隨者轉向全球規則制定者。疊加我國可以提供人民幣融資等優惠條件,無疑會大幅提升搶奪核電建設訂單的能力。
另一方面是越南與俄羅斯開了一個不好的先例,可能會激勵其他國家利用建設核電站的巨額訂單要求中國轉讓四代技術。若我國不同意,他們就會說:那就和俄羅斯合作了,他們愿意分享三代技術。
考慮到特朗普“談中色變”的影響,若我國不答應分享第四代核電技術,部分國家可能還會因為“畏懼美國”,在同為第三代核電技術的背景下,優先選擇非中國企業——例如俄羅斯、美日。本文由南生撰寫,歡迎轉載、轉發、評論、留言、分享、打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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