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張婷婷
6月16日,在長春新區人民法院那間特意布置得溫馨寧靜的詢問室里,張婷婷法官的聲音輕緩而鄭重。當法官詢問小美(化名)和小明(化名)在父母分離后希望與誰共同生活時,兩個孩子略顯猶豫但真誠的回答,不僅傳遞出他們內心最樸素的愿望,更成為后續調解工作中最核心的那根“定心之針”。這些溫情的傾聽與重視,正是新區人民法院在未成年人“三審合一”審判機制中,將兒童利益置于首位的生動實踐。
本案中,法官并未局限于財產分割的冰冷計算,而是傾注司法溫情,以“三審合一”的視野統攬全局。法官敏銳洞察到,離異家庭子女權益保障,如同幼樹扶直,需要司法精心呵護方能抵御風雨。為此,新區法院針對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精心制作了《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與《主動履約承諾書》,在調解書送達之時鄭重交予小美、小明的父母伍某與莊某。這薄薄文書,承載著法治的厚重溫度——它既是明確權利義務的“責任清單”,更是法官對父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深情囑托。法官在庭后特別叮囑雙方:“昔日琴瑟和鳴今已遠,然父母之責如山不移??v使天各一方,孩子身心之滋養,仍系于雙親共擎之傘下?!薄抖Y記》有言:“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狈ㄔ捍伺e,正是以文書創新為舟楫,力求將古訓中對幼弱的普遍仁愛,渡入現代司法的實踐之河。
本案調解的成功,亦得益于“三審合一”框架下,法官對家事糾紛化解路徑的深刻把握與靈活運用。面對莊某與伍某在撫養權與債務分擔上的僵持,法官以孩子真切意愿為無可辯駁的支點,輔以情、理、法交融的耐心疏導。通過“背靠背”溝通,引導雙方超越一時怨懟,將關注點重新凝聚于子女長遠福祉與共同責任的切實履行上。最終,雙方在子女撫養、探望安排及債務分擔等關鍵事項上達成共識,避免了后續可能的探視權糾紛甚至撫養費執行困境,讓調解協議真正成為孩子未來安寧生活的“護城河”。
當莊某與伍某最終在調解協議上鄭重簽名,法院送出的不僅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更是一份以孩子之名、對未來的莊重承諾。
初審:廣輝
復審:韓蕊
終審:謝剛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