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廣州市推動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目標到2027年,全市汽車產業轉型升級初見成效,培育2-3家新能源汽車年產量超50萬輛的汽車企業,整車與零部件產值比達1:0.6;電動汽車基礎設施日益完善,燃料電池汽車實現初步商業化應用;L2(含)以上級別智能網聯汽車新車占比超90%,積極開放應用場景,推動自動駕駛規模化示范應用、示范運營。
新量產上市新能源車型
可獲不超3000萬元獎勵
為實現上述目標,《行動計劃》明確投入“真金白銀”支持新能源汽車、智能網聯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產業發展。
在壯大新能源汽車規模方面,《行動計劃》提出,支持整車企業加速量產新能源、混合動力汽車新車型,對于新量產上市的新能源(含混合動力)乘用車、商用車車型,按不同品類給予每個車型不超過3000萬元獎勵;對以上乘用車、商用車新車型首個完整年度產量分別超過3萬輛、1000輛并符合相關條件的,按每個車型分檔次給予不超過1億元獎勵。每家企業每年獲得以上兩項獎勵合計不超過1.5億元。
同時,對整車企業新建新能源汽車生產線量產后3年內整車產量累計達到10萬輛以上的,每年按其產量分檔次給予不超過5億元獎勵,鼓勵相關區給予配套獎勵。
在推進智能網聯汽車應用方面,明確完善高等級自動駕駛的測試、示范、運營環境,分階段、分領域、分等級推動智能網聯汽車在共享出行、清潔環衛、智慧物流等場景落地,逐步推進自動駕駛汽車跨區域運營及全市開放。
根據《行動計劃》,將對開展自動駕駛道路測試、示范運營車輛的封閉場地測試費用和車型認定檢測費用給予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臺。支持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生產,對車輛應用數量達到1000輛以上并符合相關條件的自動駕駛車型,分檔次給予每個車型不超過5000萬元獎勵。
在培育燃料電池汽車產業方面,明確在政策實施期間,對于在廣州市新購買并登記上牌的前5000輛燃料電池汽車,產品符合技術先進性要求,數據已接入國家、省、市燃料電池示范應用相關信息化平臺,且符合其他相關條件的,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的4%補貼購買方(企業或個人),最高不超過4萬元/臺。支持燃料電池汽車運營企業圍繞用戶的車輛運行路線,配套建設加氫站,為用戶提供車輛租賃、維保、加氫等一體化運營服務解決方案。
以財政補助或“補改投”方式
支持關鍵核心技術攻關
核心技術攻關是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產業加速發展的關鍵。《行動計劃》提出,支持企業開展燃料電池系統及核心部件、新型動力電池、智能座艙、智能駕駛系統、網聯通信系統、電子電器架構、高精地圖與導航系統、汽車仿真測試設備、車身輕量化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對上述領域攻關項目,通過“揭榜掛帥”等方式給予財政補助或“補改投”支持。財政補助方式的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的20%,單個項目不超過3000萬元;“補改投”方式的支持比例不超過項目研發投入的50%,投資占項目單位的股比不超過30%。
同時鼓勵整車或自動駕駛企業開放關鍵核心部件、汽車軟件、車載功能器件等應用場景,支持創新產品上車,實現雙向賦能。對采購創新產品超500件(套)的整車或自動駕駛企業,連續兩年按不超過該產品采購額的30%給予應用企業獎勵,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00萬元。
《行動計劃》明確,支持新型動力電池、自動駕駛套件、智能座艙等汽車核心零部件新生產線建設,對固定資產投資額達1億元以上的項目,給予財政補助或“補改投”支持。“補改投”方式的支持比例不超過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0%,且占項目單位股比不超過30%;確需財政補助的,支持比例不超過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單個項目不超過1億元。
探索“電力充儲放一張網”
建設核心公共服務平臺
在“汽車+”應用場景方面,《行動計劃》鼓勵整車企業強化V2G車型研發和售后服務,探索“電力充儲放一張網”建設,開展新能源車輛智能有序充電、虛擬電廠、光儲充一體化等多模式創新。支持V2G試點項目單位購置或投資更新V2G樁以及大功率V2G設施(含雙向換電站),推動V2G設施用戶、聚合商參與本地虛擬電廠建設運營,每年安排不超過3000萬元給予獎勵。
同時支持智能網聯汽車加快推廣應用,對符合《廣州市智能網聯汽車(車聯網)示范應用場景目錄》的項目,按不超過智能網聯汽車、無人駕駛裝備或智能網聯技術相關軟硬件交易額的30%,給予每個項目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每家企業每年不超過3000萬元。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出建設核心公共服務平臺。對符合條件的智能網聯新能源汽車檢驗檢測、認證以及設計、開發、測試、交易、服務等領域公共服務平臺,按不超過平臺新增投資的3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擴大高品位、個性化汽車消費市場
完善汽車電池及零部件綜合利用體系
為擴大汽車消費,《行動計劃》提出,鼓勵整車企業聯合汽車金融機構開展促銷活動,視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支持。鼓勵整車企業與個性化設計、改裝企業合作,擴大高品位、個性化汽車消費市場。對改裝年產量達1000輛以上的乘用車車型,分檔次給予每個車型不超過100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時,完善海外營銷服務體系,鼓勵整車、經銷商、零部件企業等協同出海。
《行動計劃》明確,對符合條件的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及再制造產業項目給予財政補助或者“補改投”支持。“補改投”方式的支持比例不超過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0%,且占項目單位股比不超過30%;確需財政補助的,支持比例不超過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單個項目不超過1億元,鼓勵項目所在區給予一定配套支持;培育壯大二手車經營主體,支持二手車流通規模化發展,支持二手車經紀轉經銷。
南都廣州新聞部出品
采寫:南都記者 李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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