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氣溫升高
許多摩托車、電動車車主為了“防曬擋雨”
私自加裝遮陽傘(篷)
殊不知
稍有不慎“遮陽傘”變“奪命傘”
既違法又危險
嚴重危害廣大群眾的出行安全
請看以下幾起事故案例
為確保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有序,近期,東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針對摩托車、電動車開展“除篷清傘”專項整治行動。
行動中,大隊以定點查處和流動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在轄區重點路段嚴查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篷)交通違法行為,對非法加裝的遮陽傘(篷)予以拆除并集中銷毀。同時,向交通違法人員面對面宣講教育,講解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篷)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引導駕駛人提高交通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出行習慣。整治期間,大隊宣傳民警還通過新媒體平臺向廣大群眾普及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篷)的危害性,并通過交通安全“七進”活動開展針對性宣傳,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6月以來,大隊共查糾摩托車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858起,拆除遮陽傘(篷)186把。下一步大隊將持續開展摩托車、電動車“除篷清傘”專項整治行動,凈化轄區道路交通環境。
一把遮陽傘
成本不高,用處不大
如遇突發情況
卻能化身奪命利器
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加裝遮陽傘的危害
危害一
降低靈活性,不利于避險
(圖片來源網絡)
加裝遮陽傘后,車輛原有的結構發生了改變,受制于支架,轉向時易產生死角,操作不慎容易摔倒。同時風阻系數相應增大,車輛穩定性變差,導致控制難度增大,影響車輛駕駛性能。
危害二
增加阻力,容易重心不穩
(圖片來源網絡)
尤其是大風天氣,在風力的作用下,車輛很容易失去重心,發生側翻,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
危害三
視線受阻,增加傷亡幾率
(圖片來源網絡)
遮陽傘多采用安裝支架撐起,支架安裝位置為車輛前方兩側,支架的位置不僅影響駕駛人前方視線,也影響車輛反光鏡觀察效果,形成安全隱患。
危害四
發生剮蹭,造成致命傷害
(圖片來源網絡)
由于體積變大,車身寬度增加,如不慎勾住過往車輛、行人等,往往會人仰車翻,嚴重危害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一旦發生緊急意外情況,堅硬的金屬支架可能會碰撞或穿刺駕駛人的頭部、面部、胸部等關鍵部位,容易造成二次致命傷害。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成或者特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七十一條,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和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載物有明確規定,即高度距地面不能超過1.5米,寬度左右不得超出0.15米,長度前端不得超出車輪,后端不得超過0.3米。摩托車、電動車上安裝遮陽棚已違反了這一法律規定。
防城港公安交警提示
加裝遮陽傘,猶如給安全“加把刀”,莫要為“遮陽避雨”而降低“安全系數”。請廣大群眾為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在摩托車電動車上加裝遮陽傘(篷),已加裝遮陽棚的電動車、摩托車車主請自行拆除,以免發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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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黃炳南
審核|陳 寧
責編|楊姍姍
編輯|林佳莉
供稿|何秋蕓
部分綜合|平安永州
防城港公安交警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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