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啟超
作官與謀生
題記:吾國此種職業問題,發生蓋已甚久。至前清之季而漸甚,至今日而極甚,蓋學優則仕之思想千年來深人人心,凡學皆以求仕也。
居京師稍久,試以冷眼觀察社會情狀,則有一事最足令人瞿然驚者,曰:求官之人之多是也。以余所聞,居城廂內外旅館者恒十數萬,其什之八九皆為求官來也,而其住各會館及寄食于親友家者,數且相當。京師既若是矣,各省亦莫不然。大抵以全國計之,其現在日費精神以謀得官者,恐不下數百萬人。問其皇皇求官之故,為作官榮耶?為作官樂耶?皆不然,蓋大率皆舍作官外更無道以得衣食。質言之,則凡以謀生而已。在歐美各國,比年以來所謂勞傭職業問題、婦女職業問題等,日喧俯于社會。非好為喧俯也,彼實迫于凍餒為救死之計。我國之皇皇求官者,泰半皆此類也。夫人至于為救死之故而有所求,雖圣賢蓋亦有不能過為責備者矣。雖然,責備固有所不忍施,而分配則終亦窮于術,蓋其性質既變為職業問題,則自不得不為生計原則所宰制。
生計原則,凡值供給過于需要之時,救濟之法惟有二途:一曰設法增加其需要;二曰設法節少其供給。兩皆不能,則其生計社會必生大混亂,而為此大混亂之犧牲者將不可紀極。今試問官吏之需要,是否可以隨意增加于無量?比年以來,國家以此救濟問題故,亦既屢從增加需要,一面設法增機關增人員,日不暇給。其惡影響之及于政治上者何若且勿深論,然其量終必有所窮。今亦屆既窮之時矣。計自今以往,此項需要只有遞減,決無遞增,而獻其身以作供給品者,乃日出而不窮。譬諸市面上某項貨物,既已充籾不售,而機器廠乃日夜軋軋而制造之。續制之品,只有堆積腐朽,結果則拉雜摧燒而已。夫物品自無知識,造作安置,壹聽于人,末由自主。及其朽腐摧燒也,君子猶以為暴殄而哀之。今以靈長萬物之身,且在國中為較有學問、較有才技者,而偏自投于此種不需要之供給,日蹙蹙焉,待朽腐摧燒之期之至,天下之不智,莫過是也!天下之可哀,莫過是也!
吾國此種職業問題,發生蓋已甚久。至前清之季而漸甚,至今日而極甚,蓋學優則仕之思想千年來深人人心,凡學皆以求仕也。昔吾在日本,偶與其政治家后藤新平語,詢以臺灣教育情形,(后藤時為臺灣民政長官。)答曰:“有最困難者一事,凡人學校者則志在求官,無志求官者則亦不復肯就學。”此語可謂能曲寫中國人心理。蓋仕途擠擁之嘆,由來久矣。然疇昔科舉限以額數,下第者只傷時命,末由干進,久之亦惟求他途以自活。咸、同以還,捐納保舉雜起,得官之途漸廣矣。及科舉廢而留學生考試代興,光、宣之交,各種新式考試雜然并陳,其導人以作官之興者至濃。鼎革之交,萬流駢進,其間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交迭頻數,而大小官吏之旅進旅退,歲且數度;重以各地秩序未復,群盜滿山,村落殆不可居,人民輕去其鄉,冀就食于都市,他既無所得食,則惟官是望;而留學于外,學成而歸者,卒業于本國各種學校者,歲亦以萬數千計,其惟一自活之道,則亦曰官:坐此諸因,故官市之供給品,其量乃挹之不竭。
今試將此等供給品略區別其種類:其第一種,則前此曾為官,中間失之,今復求得之者。內分兩類,甲類:在前清久已以官為職業,舍作官外更無他技能,故必欲求恢復舊職以救饑寒,且亦所便習,若有煙酒癖者,失此則無以自聊也。乙類:自民國成立以來,緣意外之機會,得為官吏或各種合議機關之議員,旋以意外之挫折失之,然既一度獲嘗公職之滋味,則常若有余甘,不忍舍去。其第二種,則前此本未嘗為官,而今始求之者。亦分兩類,甲類:留學生歸國及國內學校卒業者,大抵年富力強,原不必以官為業,而因一時求業頗艱,不如求官之可以幸獲,且亦見其前輩之以此途進者,若甚尊榮安富焉,歆羨而思踵其武。乙種:則平昔在地方上稍有地位之人,今緣地方公益事無甚可著手,且家食大不易,不若改求仕進,且又見乎數年來得官之甚易,謂何妨且一嘗試。比兩種四類者,殆皆為前清時代所未嘗有,雖間有之,亦為例外。迨民國成立僅僅二三年間,一面緣客觀的時勢之逼迫誘引,一面緣主觀的心理之畔援歆羨,幾于驅全國稍稍讀書識字、略有藝能之輩,而悉集于作官之一途,問其何以然?則亦衣食而已。蓋至今日而上中流人士之衣食問題,確為中國一種奇特之社會問題,無可疑也。
今世各國,殆無不以社會問題為苦,朝野上下,咸汲汲思所以救濟解決之。救濟解決之法,不外使無業之人有道以得業。其法不能行則無論耳,但使能行,則未有不為國家之利,蓋予無業之人以業,則其人之勞力,不至廢棄不用,而得出之以為國家從事生產也。中國此種奇特之社會問題,則正相反。不救濟之,則個人暫蒙苦痛已耳,若思救濟之,勢必舉全國可以有業之人,悉變為無業,而全國之聰明才力乃真廢棄不用矣。今中國為救濟此種奇特之社會問題故,乃演出兩種奇特之政治現象,一日多養兵。所以救濟低級人民之社會問題也。問中國曷為養爾許之兵?為國防耶?則共知對外決不能一戰矣;為地方治安耶?則有警察矣,近又倡團保頒條例矣。然則兵曷為不裁?裁之則且變為盜也。前此以患盜故,方且招一部分之盜編以為兵,而盜幸少弭。
今若解此羈縻,是益盜也。質言之,民緣無業故流而為盜,國家則予之以業而名曰兵,故養兵之目的與他國絕異。他國養兵,為國防問題;我國養兵則為救濟社會問題也。此種救濟法有效乎?能舉全國無業之人而悉兵之乎?曰:是固知不能,聊救濟其一部而已。此奇特政象之一也。二曰多設官。所以救濟上中級人民之社會問題也。問中國政務需官吏若干人數始能舉之?曰:得如今日官吏總額十分之一、或二三十分之一,優足以舉之矣。曷為設爾許官職?求官者多,國家義當周之也。增設諸職,而國家應舉之政亦增舉乎?曰:是非所問。救濟此種社會問題,即國家第一大政,他政未或能左。故可不問也。此種救濟法有效乎?能舉全同無業之人而悉官之乎?曰:是固知不能,聊救濟其一部而已。此又奇特政象之一也。今國中凡百政治,殆可謂無一非為救濟此兩種問題而設。
謂余不信,試觀今日最勞當局之神思者,豈非理財耶?問理得之財何用?曰:養兵需財,養官需財。國家必需此兵然后養之耶?國家必需此官然后養之耶?曰:是安知者?吾但知兵待養于國家而國家養之,吾但知宮待養于國家而國家養之。人人皆曰吾儕曷為樂有國家,以國家之能養我而已。彼國家者,固宜如白傅百丈之裘,如少陵萬間之廈,日思所以養吾儕之欲而給吾儕之求。而國家亦自認此為最大之天職,孜孜焉惟養之、給之是務。國家之財不能由天降、由地出也,則乞貸之于外,以債累遺子孫;不給則取諸國中之有業者,使出其血汗所得以養此無業者。在國家博施濟眾,挹彼注茲,或且方以此為一種不得已之仁政,然使全國人遂皆以有業為苦,以無業為幸,全國人皆待養子國家,而國家遂終無以為養,則養者與待養者俱斃而已。嗚呼!今日政治之趨勢,則豈不如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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