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中心城區2025年5月出租汽車行業
市場運行監測信息的通報
廣大(擬)從業人員:
為促進出租汽車客運市場規范有序發展,服務社會公眾選擇出行方式,引導社會資源合理配置,現將宜賓市中心城區2025年5月出租汽車行業市場運行監測信息予以通報如下:
一、市場規模
截至2025年5月底,宜賓市中心城區中心城區依法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道路經營許可》企業7家,備案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企業2家,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道路經營許可》個體經營者829名,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1567輛。
中心城區依法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平臺公司8家,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車輛2297輛。
全市取得《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證》15892人,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25125人。
二、運營情況
(一)中心城區巡游出租汽車2025年5月運營情況
中心城區巡游出租汽車單車日均(白班和夜班)載客約58.1次,環比增加0.35%;單車日均(白班和夜班)行駛里程約426公里,環比增加0.71%;單車日均(白班和夜班)營收約782.9元(未扣除能源消耗、車輛損耗等成本,不包含網約營收),環比增加0.64%。
(二)中心城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2025年5月運營情況
中心城區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單車日均完單量約15單,環比無變化;單車日均行駛里程約370公里,環比增加8.19%;單車日均營收約225.6元(未扣能源消耗、車輛損耗或租金成本),環比減少8.67%。
三、合規情況
根據交通運輸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公布數據:2025年5月,宜賓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平均合規率為48.47%,駕駛員平均合規率為86.07%。
四、風險提示
(一)有意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人員、車輛,須先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未取得相應證件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或存在其他違法行為的,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二)出行市場具有明顯的季節性特征,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還受各平臺的派單規則和收益分配方式調整等影響,個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公司、平臺合作公司夸大市場收益,宣傳“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市場訂單多收益高、收入保底”等方式,誘導駕駛員租賃車輛,但是駕駛員承租后,實際收入與心里預期有落差,請有意從事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的企業和人員應密切關注日均訂單量、日均營業收入等動態,做好經營、從業風險評估,審慎投資和從業,合理評估預期收益,客觀評估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實際收入,避免盲目進入市場,
(三)個別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公司將車輛直接或以“融資租賃"、“流水貸”等方式賣給駕駛員,簽訂“融資、掛靠、合作、車輛轉讓合同”,轉嫁自身經營風險,但《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所有人均登記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平臺公司名下,一旦公司發生民事糾紛承擔相應民事債務責任,駕駛員實際出資的車輛會被視為公司資產,需連帶承擔公司的法律責任。
(四)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經營者以“XX統籌"“XX互動“XX聯盟”為名與廣大車主所簽訂的安全統籌業務合同不是保險合同,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業務并非保險業務,經營此類業務的機構未依法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許可,不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派出機構監管的對象,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消費者購買機動車安全統籌后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按照合同約定賠償。一旦出現糾紛只能通過訴訟解決。從目前關于機動車安全統籌的司法判例來看,法院在援引法律判決時,不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規定解決相關糾紛,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充分保障,為了保障車主朋友的合法權益,請廣大車主朋友全面客觀認識購買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的風險。如有保險需求,請到具備合法經營車險業務資格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交強險和商業保險。
(五)部分汽車銷售公司通過虛假宣傳、不實承諾、甚至欺騙等方式吸引人員購買車輛,以承諾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方式,誘導駕駛員簽訂購車合同,之后卻無法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還承擔辦理金融借貸手續后的法律風險,中介跑路,使得維權困難。
(六)近期,全國多地發生詐騙分子利用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快遞員及送外賣閃送跑腿工作者等轉移詐騙所得錢款的詐騙案件,通過“線上詐騙”+“線下取現”+“網絡預約出租汽車投送”的組合模式進行詐騙,詐騙分子以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銀行柜臺取款、購買實物黃金等價值高、易流通的物品通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快送”“閃送”服務、郵寄、跑腿等方式,運送至外地指定地點,并安排人員與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司機交接,以不見面、不現身的方式將現金或黃金取走,轉移涉案資金。我市從業人員,如果在運營過程中遇到人貨分離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警(撥打110或96110),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貢獻更多交通力量。
來源:宜賓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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