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查出了艾滋病都能保密,那么婚檢還有什么意義?
婚檢的初衷,就是保證夫妻雙方的安全,可現實情況卻是,一方如果真的查出艾滋病,醫生卻需要經過本人同意,才能告知另一方。
因為根據相關規定,艾滋病病人的隱私收到保護,醫生無權擅自將檢查結果告知另一方。
但如此一來,另一方勢必要被感染,這不禁令人發問,難道艾滋病患者的隱私,真的比他人的生命還重要?
對此就連人民網論壇都怒斥稱:隱私保護不能成為“擋箭牌”。
婚檢中三方的極限拉扯
按道理來說,婚檢是準夫妻兩個人的事情,那為什么要說三方的拉扯呢?
這是因為,在現有規定下,醫生夾在男女方當中,實在是左右為難。
6月4日,湖北一位醫生曾發文透露了兩個案例,體現出了婚檢中醫生的艱難處境。
第一件案例發生在兩個多月前,一女生在婚檢中查出患有艾滋病,但她要求醫生為自己保密,不能告訴男方。
這位醫生無奈之下選擇保護女生隱私,但按照規定上報了疾控中心,結果不久后,男方被傳染了,一氣之下便到衛健委舉報了那名醫生,最終醫生被停職處理。
看到這或許你會想,醫生做的不地道,停職也是應該,但在接下來的案例中,卻出現了完全相反的一幕。
一年前,還有一位女性在婚檢中查出了艾滋病,這次醫生告知了男方,而男方也理所當然拒絕了這樁婚姻。
可沒想到女方在被拒婚后,反手也將醫生給舉報,結果同樣是停職處理。
類似的事情其實并不少見,北京海淀區婦幼保健院的王主任透露,自己也曾遇見過這樣的情況。
當時一位男生查出了艾滋病,得知消息后當場大哭起來,王主任也很無奈,但為了保護處于風險中的女方,王主任只能打感情牌,希望他能主動告知女方。
然而這位小伙子也只是表示自己會考慮,至于后面到底有沒有坦白,誰也不知道。
不得不說,一個婚檢,竟然揭露了人性中最黑暗的一面,而醫生居然也成為了當中的受害者。
這不禁令人發問,婚檢到底該不該結果共享?醫生又到底該怎么做?
艾滋病隱私不能是擋箭牌
婚檢的初衷,是保障婚姻雙方的健康與知情權,但在實際情況中,情理與法理卻顯得頗為矛盾。
根據《艾滋病防治條例》,在沒有經過患者同意的前,是不允許將患者隱私進行公開的,而《民法典》中也有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泄露他人隱私。
更重要的是,目前并沒有明確規定,如果婚檢中一方被查出傳染病,醫生到底該不該告訴另一方。
而這也就將醫生放入了兩年的境地,如果不告知,那么會將另一方置于被傳染的風險中,但如果告知,就可能涉嫌他人隱私,總而言之無論怎么選,最終都可能成為背鍋的那個。
所以對于醫生來說,也只能是打感情牌,勸告患病的主動向另一方坦白。
這樣的情況也實在是令人感到無奈,婚檢本就是為了保障健康而進行的,結果卻失去了該有的作用,反而將醫生推進了職業陷阱當中。
保障隱私并沒有錯,但如果要在婚檢中查出傳染病的情況下,還不問是非的保護隱私,又將另一方的生命健康權置于何地?難道說,所謂的隱私,要比另一方的健康還要重要嗎?
人民網論壇對此也給出了評價,6月23日,其發文銳評,直呼“隱私保護不能成為擋箭牌”,可謂是一針見血。
與此同時,有兩位專業律師也給出了自己的看法,一位律師表示,在婚檢當中的知情權包含了生命健康權,而這要比隱私更加重要。
另外一位律師則表示,《艾滋病防治條例》中所規定的不能公開患者隱私,是指的向大眾公開,而對于即將步入婚姻的另一半來說,不算是侵犯隱私。
其實法律保護艾滋病患者,是因為當他們的隱私泄露后,往往會遭遇異樣的眼光,甚至是被孤立,導致他們的生活難以為繼。
但對于隱私的保護,卻不應該建立在傷害他人的基礎上,艾滋病的隱私保護,更不能當做自私的擋箭牌。
信息來源:
2025-06-23 14:23 人民論壇網 人民論壇銳評|隱私保護不能成為“擋箭牌”
2025-06-10 大象新聞 婚檢查出艾滋病隱瞞伴侶,醫生該不該“背鍋”?
2025-06-24 環球網 婚檢不是開盲盒!隱私權困住了誰的健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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