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思涵在接受媒體采訪時,一邊流淚一邊講述,今年年初,游本昌突然患上慢阻肺,血氧濃度特別低;一進醫(yī)院,就被醫(yī)生下達了病危通知書。
盡管在此之前,她和爸爸早就談好了生死的問題,并達成約定:“如果這個搶救是必要的、及時的,如果我的生命還有價值,那就搶救;如果說我的生命沒有價值、沒有意義了,那就不要搶救了。”
哥哥也對這個約定表態(tài)同意,可是到了真正簽署病危通知書的那一刻,游思涵還是猶豫不決。
最終,她出于對爸爸的尊重,還是簽下了“No”,當然同樣也爭得了哥哥的同意;但萬幸的是,游本昌挺了過來。
游本昌與女兒的約定,大概的意思就是:搶救之后,我能自理,就是必要的;如果搶救之后,癱在床上醒不來、插滿管子,那就不要搶救了。
無論瓊瑤還是游本昌,他們對生命終章的自主權(quán),看似兩種選擇,卻是同一種尊嚴。
二者殊途同歸,指向同一內(nèi)核:高質(zhì)量的生命,需以尊嚴為尺、自主為錨、溫度作底色。
當現(xiàn)代醫(yī)學賦予了人類挑戰(zhàn)死亡的能力,我們卻更需要警惕:“生的價值,恰在于向死的自由;而死的尊嚴,最終成全了生的重量。”
我們或可借鑒游本昌家的“生死約定”,找機會與至親共議那個終將到來的時刻——唯有清醒認知死亡,才能真正敬畏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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