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民航局發布通知明確,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這個通知聽起來簡簡單單,卻意味著會有幾十萬個充電寶被淘汰!一旦高鐵也下達這樣的指令,搞不好會有上百萬個充電寶成為“廢物”。
隨著新規發布后,各大航空公司嚴格遵守,對不合格充電寶進行“沒收”,這些被棄用的充電寶,也不會賣錢,而是統一封存留存,之后上交國庫處理。
這件事剛開始是在北京高校曝出的,他們對羅馬仕充電寶進行嚴格審查,甚至達到不許用的地步。羅馬仕經過自我審查,承認了幾批充電寶確實有問題,隨后發布召回令。除了羅馬仕外,其他品牌也在自查后召回。
聽起來是為了幫顧客省錢,可現在的快遞公司根本不收,尤其是兩萬毫安的充電寶,這個功率剛好屬于違禁品,快遞小哥要是為你通融,就會被罰款兩萬。對于這個現象,充電寶品牌方也很無奈,只能說可以留下購買的平臺及訂單號,敦促平臺方給出新的解決方案。
如果不能退回,放在家里又怕爆炸,官方給了一個自己解決的辦法。電量耗盡之后放進鹽水中泡24小時,再扔了就行。這個辦法倒挺不錯,相當于一百塊錢扔了,聽了個響。
雖然這個政策,是為了安全,提高電池和充電寶的管理,但是不是有點太快了?3C是標準,歐盟的CE也是標準,而且6月26日宣布,6月28日執行,這個緩沖期是不是太短了。而且就算是3C認證的東西,就能確保百分百不出問題嗎?
這次之所以嚴管,是因為今年發生了多起: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在機上起火冒煙。而且充電寶廠家自己都承認,自己的產品有問題,所以才會嚴管。這也能理解,畢竟要是飛機出了事,那后果可是能登上國際熱搜的,而且一旦發生重大問題,將造成上百個家庭的困難,民航局只能嚴查,把所有問題控制到最小范圍內。
充電寶的事情還沒有解決,另一個問題又出現!有網絡大V自曝,相機電池只要沒有3C認真,也不能上飛機。包括不能托運,不能隨身,不能郵寄回家,但他要是裝在相機里就可以。
這個規定,“打死”的雖然沒有充電寶人多,但也是很大一批了。而且價格比充電寶還要貴,這不是為難人嘛?這年頭賺點錢都不容易,好不容易買了一個相機,現在又要單獨出現買個3C電池,要是遇見拍攝任務重的,光電池就得買四五塊!這算變相促進消費嗎?
這件事登上熱搜后,機場開始辟謠,稱是機場安檢員自行加碼,將沒有3C標記的充電寶擴展到了任何沒有3C標識的電池設備。目前相機電池,只要不超過規定的功率,哪怕沒有3C標識,也能上飛機。這個辟謠總算讓人松了一口氣。機場還是落實好規則范圍與人員培訓,別搞成因為禁A連帶ABCDE也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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