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樂谷帥氣猴哥摔破相了!”去年10月,在上海歡樂谷扮演“悟空”的演員周冠宇在工作中休克暈倒,臉部重重著地,后經醫院確診為下巴骨折、牙齒碎裂,手術后下巴處留下一條長長疤痕。手術花費了七萬元,后續還將產生六七萬的康復費用。然而,當他申請工傷認定時,上海歡樂谷委托的第三方外包簽約公司以無勞動關系為由拒絕支付醫療費。“他們先是不服勞動仲裁起訴我,敗訴后,又提出上訴。今年5月我收到了二審通知書,導致我遲遲拿不到賠償。之前借的手術費花光了,我現在沒法繼續治療,只能一直等……”接受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采訪時,周冠宇無奈地說。
上海歡樂谷帥氣“悟空”摔傷
醫療費十余萬無人給付
“我當時是在上海歡樂谷做全職NPC(扮演游戲角色的演員),事發時是在工作時間,我化完妝、穿著厚重的演出服回休息室拿發給游客的卡片。演出點位和休息室之間有一段瀝青路,路上我和同事遇到了領隊,他給我們交代一些事項。就在我們聽領隊講話時,我突然失去意識摔倒,面部著地。”周冠宇說,自己暈倒后,同事立即撥打120將他送至松江區一家最近的醫院。醫生檢查后,說醫院條件有限,建議轉院。隨后,周冠宇被轉至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作進一步檢查治療。
周冠宇在歡樂谷扮演“悟空”
經醫生診斷,周冠宇為下巴骨折,從牙槽骨處裂開。“左邊骨折裂開,右邊直接斷了……6顆牙齒順著牙槽骨裂開,上方2顆門牙碎得比較嚴重,沒有活性了,其中一顆一半沒了,露著牙髓。”周冠宇告訴記者,“送醫時,醫院說需要手術,住院要預交5萬元手術費。原本陪著我的同事,第二天稱公司有事回去了。我聯系公司領導,他們表示不愿意幫我交手術費,留我一人在醫院附近。”周冠宇說,“沒辦法,我只能聯系家里人,我父親從老家借了5萬元趕過來,我才得以住院做了手術。手術及后面治療的費用,總共花了7萬多。醫生說,還需做根管、種植牙及安裝固定的殼之類的治療,花費為六七萬元。因為之前借的錢都花光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做這些治療。”
摔倒后在醫院接受治療的周冠宇
周冠宇稱,手術后自己臉上留下了一個疤,且到目前為止喝水都有疼痛感,“前期治療結束后,我找到上海歡樂谷該項目的領導。領導表示,上海歡樂谷通過一家外包公司與我簽的勞務協議,已找到該公司領導,對方表示愿意出手術費,但需要跟其他股東協調。”周冠宇說,剛開始他以為公司會負責,沒想到后面這家公司一拖再拖,最終的答復是,不同意先給手術費,讓他走法律程序。
雇傭公司否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上海松江區仲裁委:確認存在勞動關系
“當時醫生看我比較困難,給我提了個建議,說你是工作時間受傷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雇傭我的公司就可以支付醫療費。”周冠宇于是向上海市松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但該外包公司卻否認了兩者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要申請工傷認定必須確認跟雇傭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無奈之下,他只得向上海市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請求確認2024年10月8日至當年11月6日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看到,2024年12月4日,由上海市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具的一份裁決書顯示,經查,沃克(宿遷)服務外包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于2024年8月3日在微信朋友圈中發布“上海歡樂谷(萬圣主題活動)招聘演員NPC多名”的信息,周冠宇報名后進入該公司,并簽訂了為期30天的勞務協議、勞務服務協議及附件、承諾書,演出費用為1萬元,另有差旅費、餐費補貼及上崗后工作時間。
其中,雙方簽訂的勞務協議載明:“……乙方(指周冠宇)根據甲方(指服務外包公司)要求,從事全職NPC演員工作……乙方在甲方指定的用工單位工作期間,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單位的保密規章制度……”
最終,上海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勞務協議、勞務服務協議實質為勞動合同。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的工作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或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約束等,可認定雙方間存在勞動關系。
該裁決如下:“確認申請人周冠宇與被申請人沃克(宿遷)服務外包有限公司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30日期間存在勞動關系。”
裁決書顯示兩者為勞動關系
外包公司起訴稱不存在勞動關系
法院判其敗訴
“松江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確認我跟這家服務外包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后,我拿著裁決結果去申請工傷認定。本來認定都快下來了,在最后期限內,我突然收到通知說認定終止,因為對方把我告上了法院。”周冠宇對記者說,2025年3月,他接到法院短信,說是被公司起訴了。原來,這家公司不服從裁決,向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看到一份2025年5月19日由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原告沃克(宿遷)服務外包有限公司認為,“確認勞動關系需同時具備人格從屬性和經濟從屬性的雙重特征。在本案中,雖然《勞務協議》及《勞務服務協議》中有相關描述與勞動合同類似,但這是因為原告并非法律專業人士,其準備的勞務協議也是參照了勞動合同的模板。在整個實際演出過程中,原告從未告知要求被告存在相關的規章制度,并未要求被告實際遵守并不存在的規章……”
此外,該公司還認為,“原、被告約定勞務報酬將于演出活動結束后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可見雙方約定的并非每月支付工資,而是原告因被告完成整個演出活動這一行為所支付的勞動報酬,故完全不滿足經濟從屬性的特征。綜上,原、被告之間實際系勞務關系。故不服松勞人仲(2023)辦字第5602號裁決,訴至法院望判如所請。”
但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定,“根據最高院指導案例179裁判要旨:勞動關系適格主體以‘合作經營’等為名訂立協議,但協議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內容、實際履行情況等符合勞動關系認定標準,勞動者主張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故本案仲裁裁決并無不當,本院對于原告以雙方之間訂立勞務協議、不存在人格及經濟從屬性的意見難以采信,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判決書判定兩者為勞動關系
疑因工作繁重加班導致受傷
后續索賠和治療時間可能很漫長
“法院一審判決后,這家公司不服法院判決,又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訴。”周冠宇無奈地說,“法官了解了我的情況后,知道我急需用錢治療,建議我跟對方調解。剛開始我們協調的是10萬元,但不夠我治療的費用。后來經過幾次協調,法院定了17萬元,我同意了。但對方公司提出要簽和解書,寫一個雙方不是勞動關系的協議,還要分期支付,且違約金只有5000元,被我拒絕了。”周冠宇告訴記者,這樣接連起訴,耗了很長時間,他只有等二審結束后,才可以接著提起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他才能向該公司提出工傷補償。
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看到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第九人民醫院的出院記錄顯示,2024年11月2日,周冠宇在全麻下進行“下頜骨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髁突骨折切開復位內固定術”,手術順利。其出院醫囑及出院后建議中稱,“術后1月開始主動張口訓練。”
直到如今,周冠宇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導致暈倒在地。不過,在他看來,當年10月30日前后是歡樂谷的重點日子,一是加班時間比較長,二是相比其他人的演出服,他所穿的“悟空”盔甲比較重,讓他連續幾天都很疲憊。
摔倒前帥氣的周冠宇
來自山東的周冠宇今年30歲,這也是他第一次嘗試這種行業,在上海歡樂谷扮演“悟空”。出事后,原本長相帥氣的他,臉上明顯破相,只得一直在家養傷。“現在的訴求就是希望盡快申請為工傷,然后向對方索賠,拿到醫藥費后繼續治療。”周冠宇對記者說。
企查查顯示:沃克(宿遷)服務外包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1月26日,注冊資本200萬元。紫牛新聞記者撥打企查查上登記的電話詢問情況,對方回應:“打錯了”,隨后便掛斷了電話。記者繼續撥打,就再也無人接聽。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冰晶 梅建明
圖片 受訪者提供
校對 潘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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