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華人在線布宜諾斯艾利斯6月27日訊 阿根廷圣菲聯邦第一法院近日宣布,已對三名男子提起洗錢罪名指控,涉案金額高達18.1億比索。
法官卡洛斯·維拉夫埃爾特·魯索主持審理此案,其中兩人被控為共同犯罪者,一人被控為教唆犯。
該案件的調查工作由圣菲檢察官辦公室的檢察官豪爾赫·古斯塔沃·奧內爾主導進行。
案件涉及虛假發票開具、以官方匯率購買外匯以及模擬進口等復雜犯罪手段,資金被轉移至中國、中國香港、美國和西班牙等國的企業賬戶。
據調查顯示,被告利用一家沒有實際商業活動的空殼公司作為犯罪工具。
該公司銀行賬戶接收了超過18.1億比索的資金,這些資金主要來自稅務識別號已失效的企業,這些企業被列入APOC數據庫,該數據庫專門記錄有違規操作和虛假憑證的納稅人。
犯罪團伙通過違反阿根廷央行規定的方式在官方市場購買外匯。
他們總共進行了6043筆交易,涉及1833萬美元和1.2萬歐元,這些資金以進口付款的名義轉入海外公司賬戶,但實際上這些進口交易從未發生。
法官維拉夫埃爾特·魯索在判決書中指出,所有操作都基于偽造文件,包括虛假的SIMI(進口綜合監管系統)申報單、篡改的商業發票和虛構的對外貿易證明文件。
他強調:"此次調查的犯罪行為唯一目的就是在匯率差價顯著的背景下獲得官方匯率的外匯,而不存在真實的對外貿易操作。"
該案件最初于2021年8月在國家經濟刑事第五法院啟動調查,由國家經濟刑事第七檢察院介入。
調查起因是一家企業舉報其數據被欺詐性地用于商業發票中,后來案件因管轄權問題移交給圣菲聯邦司法部門。
2024年9月,海關總署對外估價核查部門臨時負責人提出了另一項舉報。
舉報指出,包括被告企業在內的一系列納稅人向海外轉移外匯用于進口,但這些進口要么沒有登記,要么申報金額遠遠超過實際進入國內的商品價值。
法官認定這些交易違反了《外匯刑法制度》(第19359號法律)、第4185E號聯合總決議(稅務局和商務部)以及《海關法》的多項條款。
在此框架下,法官對該企業的兩名經理提起了共同犯罪的指控,罪名包括未經授權進行外匯交易、在法律條款之外進行操作以及為獲得外匯而模擬進口。
第三名被告被認定為教唆犯,據稱他最初管理收購了用作犯罪幌子的公司。
檢察院指出,他通過提供合法結構來促進其他兩名被告的犯罪行為,使他們能夠實施犯罪。
法官還對三名被告實施了訴訟約束措施:他們將繼續保持自由,但必須每月向法院報到,未經事先授權不得離開該省。 此外,還下令對每人的財產進行預防性查封,金額高達6億比索。
值得注意的是,法官對一名涉嫌偽造2020年度企業會計平衡表的會計師作出了證據不足的裁決。
該會計師還被指控在2021年從其會計事務所上傳增值稅申報表,并參與起草公司股權轉讓協議,但目前收集的證據不足以確定其刑事相關參與。
法官在判決書中強調,被告的行為旨在"模擬不存在的經濟活動",唯一目的是以優惠匯率進入外匯市場。 獲得的外匯最終被輸送到海外,主要流向美國、中國、香港的企業,還有一例流向西班牙,而這些操作都沒有真實的文件支持。
這起案件再次凸顯了阿根廷在打擊金融犯罪和外匯管制違法行為方面的決心。 隨著全球金融監管的日益嚴格,類似的跨國洗錢案件正受到各國執法部門的高度關注。
消息來源:阿根廷Infobae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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