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退保,《保險法》有相關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險人應當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合同約定退回保險單的現金價值。也就是說,退保是投保人的權利,退保后,投保人將收到相應的退還保費。但是,正常的退保流程經過“代理退保”非法中介的胡攪蠻纏后,已經演變成非法的黑色產業鏈,給消費者以及保險市場帶來巨大的危害。下文將以“平安保險退保費”為例,淺析非法“代理退保”中介是如何危害消費者權益的的。
平安客戶劉女士早于2016年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疾險,保額26萬,年交保費萬逾元。由于疫情影響經濟,劉女士資金變得緊缺,因此她想辦理“平安保險退保費”。某次偶然的機會,劉女士在自媒體平臺接觸到“代理退保”的廣告視頻,對方稱自己是“律師”團隊,有專業處理保險維權的背景,對方中介也趁機告訴劉女士保險很多都是騙人的,與其把錢交給保險公司不如買進其他收益更高的理財產品。
劉女士信以為真,遂通過平臺客服推送的頁面輸入自己的保單號、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個人信息,并在對方的指引下繳納了高額“押金”。然后,劉女士按照該非法代理中介教唆的方式向保險公司進行投訴,要求保單全額退保。
后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在進行劉女士的投訴案件調查時,發現客戶劉女士對投訴事宜并無合理有效舉證,劉女士在溝通過程中也多次聯系“律師”反復詢問意見。經過調查,劉女士的保單代理人在銷售過程中并未存在客戶所投訴的違規銷售行為。最終,保險公司告知劉女士無法滿足其全額退保的訴求,劉女士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平安保險工作人員還提醒劉女士要做好個人信息保護,不可將個人詳細信息隨意透露給陌生人,避免造成信息泄露的風險。
從以上案例可以清楚看到,非法“代理退保”中介慫恿劉女士退掉舊的保單,換成理財收益更高的產品,并在退保過程中收取高額的手續費,獲取個人重要的信息,其目的,就是從中牟利。
退保是被保險人的權利,勿輕信所謂的非法“代理退保”中介,從而避免財產損失。平安保險退保費如何操作才安全?作為消費者,在辦理退保前,要充分認識非法“代理退保”的風險危害,警惕非法“代理退保”的風險隱患,并充分考慮自身需求和實際情況,謹慎辦理退保。假若遇到可疑的非法中介,可以撥打維權直達專線,或通過平安的一站式數字門店獲取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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