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航局不帶3C標充電寶不讓上飛機的政策影響了不少乘客,那么不帶3C標且不是召回名單的充電寶今后是不是只能在本地或自駕的時候才能用上了呢?最近12306的客服人員回應了高鐵目前對于充電寶能否帶上高鐵的相關規定。截至目前,高鐵對攜帶充電寶的要求是標志清晰、單塊充電寶的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并不需要查看充電寶品牌以及是否帶有3C標識。
這么來看,不帶3C認證的充電寶現在還是能在鐵路這個交通方案上出行的,只要單塊充電寶的額定容量在27000mAh以內的話,是可以正常使用的,但如果是30000mAh的大容量充電寶就不行了,帶了這種充電寶只會被要求寄存或銷毀,當然鐵路相對來說還是比飛機的安全風險較低一些,充電寶的安檢相對寬松也不足為奇了。
值得一提的是,最近深圳機場也提供了充電寶的寄存服務,深圳機場的T4航站樓出發層已設置了4個充電寶收寄點,無法帶上飛機的充電寶可在現場辦理郵寄,并且機場還設置了一個充電寶暫存點,可以免費存放7天,屆時用戶憑回執單取回充電寶,不過逾期的話就會按自棄的方式處理了。
由此可見,雖說民航局的新規對這些無3C標的充電寶用戶造成了一些不便,但某些機場已開展一些措施盡可能的減少用戶的損失,希望更多的機場能夠跟進這些舉措。
此外,有消息稱一些城市的部分地鐵站點也開始嚴查充電寶(例如廣州塔地鐵站),相關安檢人員表示對充電寶數量和電池容量有限制,只能限帶2個充電寶,并且電池容量不得超過20000mAh。
最后需要說明的是,如果后續充電寶的安全事件又高度頻發的話,也不能排除高鐵參考民航局升級管控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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