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8個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為增強人民群眾識毒、防毒、拒毒的意識,6月25日下午,盱眙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被告人姚某等人販賣、運輸毒品案。盱眙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田庚任審判長,盱眙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潘凌云出庭支持公訴,并邀請人大代表、社區干部、師生代表等50余人旁聽庭審,筑牢全民禁毒防線,守護轄區一方凈土。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姚某等三人將納入國家管制的精神類藥品依托咪酯混合煙油,制成所謂“上頭電子煙”煙彈進行非法販賣,總計100余顆,非法獲利4萬余元。三名被告人因分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至拘役四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相應罰金及追繳違法所得。
田庚院長表示,選擇在禁毒日公開審理并邀請各界特別是青年旁聽,就是要撕開新型毒品的偽裝。希望通過這種看得見的方式,讓公眾尤其是年輕人深刻認識到——毒品,無論新舊,沾之即毀,務必提高警惕,遠離不良誘惑,永不嘗試“第一口”,守護好自己的青春與未來。
庭審結束后,案件承辦法官劉丹丹結合本案及典型案例,向旁聽師生詳細介紹了常見毒品的種類、特征、危害,深入講解了涉毒行為的法律后果。她特別提醒學生們要提高警惕,學會識別和防范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毒品陷阱,不斷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來源:盱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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