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禁毒日前后,海南海口兩級法院分別在海南旅游經濟貿易學校、瓊山中學等地同時舉行毒品犯罪案件一審公開宣判活動。參與旁聽宣判的師生等共計300余名。
海口中院依法對涉毒犯罪被告人唐某強進行公開宣判。被告人唐某強違反國家禁毒法律規定,非法販賣毒品海洛因795.4克、甲基苯丙胺7193克、開心果2000粒、搖頭丸1500粒、麻古300粒,數量巨大,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應依法懲處。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適用死刑。
被告人唐某強在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還有漏罪沒有判決,應當數罪并罰。據此,依法對被告人唐某強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與前罪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海口秀英區人民法院、龍華區人民法院、瓊山區人民法院、美蘭區人民法院分別對7案8人毒品犯罪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不等的刑罰。
【來源:法治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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