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東惠州市紀委監委6月29日消息,仲愷高新區紀檢監察工委和惠州市監委對仲愷高新區陳江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周綺嫻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周綺嫻(資料圖)
經查,周綺嫻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貪欲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國家補償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合作開發、土地征拆、補償款撥付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周綺嫻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周綺嫻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公開信息顯示,周綺嫻長期在惠州陳江街道工作,曾任陳江街道黨工委委員、婦聯主席等職,2021年任陳江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負責應急管理(包括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城市更新等工作,分管應急管理辦公室、專職消防救援隊、城市更新工作組,掛鉤東江村。
今年4月18日消息,周綺嫻被查。
來源:惠州清風、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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