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溫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溫政辦〔2006〕220號)和《新時代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加強國防教育實施方案(試行)》(溫退役軍人發〔2022〕21號)等精神,經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年齡條件。
(五)熱愛教育事業,有高尚的道德修養,有良好的專業基本功、奉獻精神、合作能力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崗位及要求
(一)招聘崗位和專業等要求詳見《2025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2025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和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二)年齡要求1989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的,年齡要求放寬至1984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三)戶籍要求浙江省。生源地(指被高校錄取前戶籍所在地或學籍所在地)為溫州市或畢業于在溫高校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具有研究生學歷(含碩士學位)的,戶籍不限。其中,溫州市第三十一中學初中語文崗位(崗位編號11)面向溫州戶籍退役軍人招聘,且要求持有全國退役軍人優待證等相關證明。
(四)報考崗位要求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報名時須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須憑相應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名,且須在2025年8月15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按要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取消入圍資格,不予聘用。崗位要求持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報名時須提供相應有效證書。
(五)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國(境)外學歷學位有關畢業時間及所學專業的認定,以國家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對其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為準。
(六)專業審查認定參考《2025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考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及培養目標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曾獲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級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的,報考相應學科教師崗位的,專業不限。
(七)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到時間起止問題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25年8月。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
2.近三年考核存在不合格檔次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且尚在禁考期內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9.存在教育系統從業禁止情形的。
10.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時間:2025年7月2日9:00至7月9日18:00
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7月4日9:00至7月9日24:00
報考人員登錄溫州教育人才網(https://rczp.wzer.net)注冊并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報名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網上報名規定時間之外,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視為無效報名。
用人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要及時上網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更改報考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為確保再次報名時間充裕,建議報考人員盡早完成網上報名,并密切關注初審結果。
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須于7月10日上午11:00前以書面形式向溫州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二)繳費確認
繳費時間:2025年7月8日9:00至7月10日12: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費收費的復函》(浙價費〔2018〕21號)規定,每科考試費為50元。
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于7月10日12: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0577-88639801,并通過電話確認是否發送成功,經審核后可免除其考試費。
未按時繳納考試費的,視為放棄報考。因故無法完成網上繳費的,須于7月10日12:00之前書面申請使用其他支付方式,逾期不再受理。
(三)招聘計劃數調整和改報名
時間:2025年7月10日12:00~17:00
崗位開考比例(崗位需求數和繳費確認人數之比)為1:3,不足上述開考比例的,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需求數,具體開考崗位情況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溫州教育人才網公布。招聘計劃取消的,已報考該崗位且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
(四)下載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7月12日10:00起
已完成繳費人員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第一輪考試
時間:2025年7月13日(周日)上午9:00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件,按照考試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第一輪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的,視作放棄。第一輪考試內容為本崗位相關知識,滿分100分,不指定參考書目。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對第一輪考試成績有異議的,須于7月17日17:00前以書面形式向溫州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六)資格復審
時間:2025年7月18日(周五)上午9:00
地點:詳見溫州教育人才網通知
1.入圍資格復審條件
根據報考人員第一輪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每個崗位1:8確定入圍資格復審對象,擬入圍人員如有同分的,則一并列為入圍資格復審對象。開考崗位實際參加第一輪考試人數低于或等于上述比例的,全部列為入圍資格復審對象。考試成績在報名系統里公布,報名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入圍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須提交的材料
(1)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本人簽名的《2025年溫州市教育局直屬公辦學校公開招聘報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學信網證明(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教師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全國退役軍人優待證等報考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025年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含網上簽約的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畢業證明等佐證材料。
(3)溫州市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以及報名時在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溫州市域內民辦學校教師和工作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原件。
(4)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放棄入圍資格。因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通過而空缺的名額,由該崗位參加第一輪考試未入圍人員中按每個崗位1:4范圍內依據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有同分的則一并列入可遞補范圍,請排名靠前的考生提前做好準備。遞補對象會在資格復審當天通過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保持電話暢通。
(5)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須在資格復審當天以書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七)第二輪考試
通過資格復審者入圍第二輪考試,入圍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按要求參加第二輪考試,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在溫州教育人才網公布。因故未按要求參加考試或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而空缺的名額,不再遞補。溫州市第三十一中學醫務人員崗位(崗位編號12)第二輪考試方式另行公布,其他崗位第二輪考試方式為模擬課堂教學考核和面試,滿分100分,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最終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第二輪考試成績合格線為75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入圍,不得聘用。
1.模擬課堂教學考核
模擬課堂教學考核要求根據指定的課題內容確定教學目標,設計教學方案,實施模擬課堂教學(課堂沒有學生),考生通過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來表現自己的教學思想、教學能力和教學基本功。備課時間為60分鐘,模擬課堂教學12分鐘。
2.面試
考生根據指定的題目回答問題,具體方式和答題時間以現場公布的方案為準。
(八)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第一輪考試成績占30%、第二輪考試成績占70%。各輪考試分數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考試成績在報名系統內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查詢。
(九)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數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在溫州教育人才網公布。如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第二輪考試成績高者優先,如兩輪成績均相同,另行加試,加試方案另行通知。入圍體檢人員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如有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從符合要求的考生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考察
考察由用人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考察內容主要為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遵紀守法等。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決的,因觸犯刑法被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定罪不起訴決定的,因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三十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規定被行政處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行業準入要求的,考察不予通過。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十一)公示
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溫州教育人才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相關問題經查實確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相關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通過的不再遞補。
(十二)聘用
擬聘用對象通過公示后須按要求辦理聘用手續,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的規定時間內自行負責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公開招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須承諾在聘用單位工作一定年限,具體以聘用合同約定為準。
四、其他告知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以及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5年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均須在2025年8月15日前提供報考崗位所需的證書,否則不予聘用,不再遞補。
(二)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系完全中學,學校可根據工作需要在高中部和初中部之間統籌安排教師,報考溫州市第二十一中學初中科學(崗位編號02)、初中社會(崗位編號03)即視為自愿服從學校統籌安排,未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的,聘用兩年內須取得高中教師資格證書,聘用人員不服從安排或未能按規定考取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三)醫務人員崗位每周有幾天需要上夜班,同時要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兼任學校心理健康工作,未取得心理健康相關證書的,聘用兩年內須取得中小學教師心理健康教育初級(C證)或以上等級證書,聘用人員不服從工作安排或未能按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四)報考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報考資格、或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人員不能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未滿服務期的溫州市域內定向培養的中小學教師不得報考。
(六)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整個招聘過程嚴格規范程序,不舉辦、不授權、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有關公告詳見: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wzhrss.gov.cn;溫州教育人才網:https://rczp.wzer.net;咨詢電話:溫州市教育局人事處,0577-88639160;監督舉報電話:溫州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577-88636301;網上注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77-88286875。
(七)考生對本公告有異議的,請在公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向溫州市教育局提出書面意見,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八)本公告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來源:溫州教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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