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公緒成 李其峰 康聚愷
6月30日,臨沂壹粉小王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壹點幫辦》反映,他于今年五月在“魯遇熱戀服務中心”繳費成為會員。該婚介公司隨后為小王提供了相親服務,小王認為服務內容與當初承諾有差距,多次協商退費未果,希望得到欄目組幫助。
7月1日,記者聯系到小王。他告訴記者,在與魯遇熱戀服務中心簽訂合同時,工作人員曾向他口頭承諾,與他相親的女生都是付費會員,身份信息確保精準真實。隨后的一個月內,小王經介紹開始與一位女生互相了解。
記者現場采訪當事人小王
在與該女生交流中,小王了解到,對方只是在該婚介公司登記報名的用戶,并非繳費會員。小王認為這與當初該公司承諾的“女生為付費會員”有差距。“繳費會員起碼能證明對方是比較認真對待個人問題,如今卻介紹普通報名者與我認識,我們雙方對個人問題的需求都不一致,對方是否為真心尋找伴侶都不確定,這對我的耐心和精力也是一種消耗。”
小王向魯遇熱戀服務中心提出退款申請,對方告知未曾承諾女生是付費會員,合同中也沒有標明,若退費需扣除違約金,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7月1日,記者來到魯遇熱戀服務中心
隨后記者來到位于臨沂市萬閱城寫字樓的魯遇熱戀服務中心。負責人張某告訴記者,工作人員從未向小王承諾過介紹的女生為付費會員。記者提出能否查看小王簽訂合同時的公司的監控錄像,從錄音錄像中求證說法,張某解釋因公司監控只能保留七日內的資料,小王報名當日的視頻資料已無法尋找。
對于小王提出退款的理由,張某認為這是他的個人原因,不存在服務“有水分”的情況。“與他見面的女生不管是否為付費會員,都是我們公司實名登記的客戶,信息是真實有效的。”
對于小王的遭遇,山東三禾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心愿提醒,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合同條款應盡可能詳細,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防將來可能產生的誤解和爭議。“消費者與商家關注的服務條款或者內容,應當落實到紙面上,確保每一方清楚了解自己的責任和對方的責任。”
7月2日,魯遇熱戀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致電《壹點幫辦》,表示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下,已將小王的報名費退還,未來將對合同明細重新制定,避免同類爭議再次發生。
7月2日,小王來到齊魯晚報臨沂融媒中心,向幫辦記者送上錦旗致謝
對于該處理結果,小王表示非常滿意。“經過咱們的協調,對方已與我達成退款意見,我也收到自己的報名費。感謝齊魯晚報對我的維權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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