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趙波 楊雪
“一年前就辦完了退房手續,現在購房款還沒影,到處反映都沒結果。”近日,青島市民王女士向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反映,她2021年以160余萬元購買青島城市建設集團泰祥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印象川小區房產,2023年11月與開發商協商退房并簽署領款單,至今未收到分文退房款。開發商承認退房事實,卻稱因資金鏈斷裂、資產被查封“無錢可退”,王女士擔憂自己“錢房兩空”。
市民反映:
退房手續辦完一年半 退房款成“空頭支票”
“當時我是2021年,在即墨區鰲山衛街道辦事處新民村818號購買青島城市建設集團泰祥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印象川13-1-601戶房產,房屋總價1605607.38元,2023年11月我和開發商協商辦理了退房手續,當時開發商給我了一份領款單,但是到現在為止我一分錢也沒領到。”王女士反映,從退房到現在已經一年半多了,每次找開發商對方也承認退房手續都辦完了,就是說沒錢。
“現在我都懷疑被開發商套路了,因為我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76萬元,為了辦理退房,開發商要求我要一次性付清銀行的貸款,給我買的這套房子解押,因為我的存款都用來付了首付,為了付清這76萬元的貸款,我借遍了親朋好友,終于湊齊并解押了這套房產,當時我以為很快我就能拿到退款,也就能還清親朋好友的借款,可是卻沒想到,開發商拿到我的錢用作了別處,我找他們領退款,卻成了奢望。”王女士說。
開發商:
資金鏈斷裂資產被查封 公司確實無錢可退
記者了解到,王女士曾購買的即墨區鰲山衛街道辦事處新民村818號印象川小區的房產,系由青島城市建設集團泰祥置業有限公司開發,該公司法人名為朱宏峻,當記者聯系到他時,他明確表示王女士確實辦理了退房手續,但這部分錢被公司統一使用,現在因為即墨藍谷的房產形勢發生了變化,從2023年開始,房子已經賣不動了,現在企業(青島城市建設泰祥置業有限公司)資金鏈已經全部斷了,現在只能勉強維持著,現在公司因為有訴訟,公司的房產也被查封,公司也無法變現,“這都是一些突然發生的事,所以企業現在非常困難,公司確實沒錢了,員工工資也發不出來。”朱先生說,王女士的購房款這部分資金屬于監管資金,統一撥付公司后,公司將這部分錢用于了別處,王女士退房時,這部分錢已經用到了別處,因此才導致無錢可退了。
“我們現在欠著很多施工單位的錢,因此很多房產被施工單位起訴查封了。”朱先生說,公司雖然帶著“青島城市建設集團”字樣,但并不是國有企業,而是跟“青島城市建設集團”一起成立的合資公司,現在公司只能勉強維持,也很快撐不下去了。
律師:
退房協議具法律效力 可通過訴訟維權
針對此事,山東德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興春分析認為,王女士與開發商簽署的退房協議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開發商未按約退款已構成違約。“王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履行退款義務并承擔違約責任;若開發商資產已被查封,可申請財產保全,參與后續債權分配。”
趙興春提醒,若開發商存在挪用監管資金的行為,可能涉及違規操作,王女士可向住建部門反映,由監管部門介入調查。“購房人在退房時應盡量明確退款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留存書面協議,為后續維權保留證據。”
目前,王女士稱將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這場“退房退款”的糾紛,何時能畫上句號,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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