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陳丹丹
現金、手機、奢侈品……當前,涉案財物逐步呈現出種類多、形態各異等特征。涉案財物是執法辦案中“人、事、物”三要素之一,如何對其進行妥善管理成為執法辦案部門亟需應對的難題。
近日,記者在全國公安機關“陽光下的守護”法治公安主題宣傳活動中了解到,福建省廈門市公安機關聯合檢察院、法院、市財政局等部門,建設廈門跨部門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實現“物品集中保管、信息網上流轉、中心集約處置”。據悉,自該中心投入運營以來,累計入庫涉案財物170萬余件,節約辦案時間超15萬小時,節約財政資金1億余元。
廈門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副支隊長葉文同介紹,通過該跨部門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從涉案財物被依法扣押時起,“每一步都有跡可循、有據可查,其價值也最大限度得以保全。”
如何實現數據互聯互通?葉文同表示,該中心的這一模式打通公安、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數據鏈接,延伸到市財政局信息化系統,向財政部門公開、共享涉案財物信息,接受財政部門實時監管,為后續涉案財物處置轉罰沒物資掃清障礙。
在該中心管理的涉案財物相關案件中,2021年12月至2023年8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其在廈門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之便,以經營二手車交易、車輛質押貸款為由,通過盜用他人車輛照片偽造質押信息等手段,誘騙多人簽訂《投資合作協議》,騙取巨額錢款。隨著案件水落石出,作為犯罪所得和重要物證的一輛汽車被依法扣押,在該跨部門涉案財物管理中心接受規范、精細的全流程管理。
該中心統一管理的涉案車輛。 陳丹丹 攝
政企合作是該中心建設過程中的創新點之一。葉文同表示,中心引入第三方機構,為涉案財物提供統一管理、存儲維護、網上拍賣、開展鑒定、集中銷毀等服務,出臺涉案財物保管維護規范,分類制定責任清單,明確各環節責任歸屬,實現涉案財物管理從“分散式”向“集約化”轉變。
廈門市公安局法制支隊綜合科科長陳仲怡介紹,在政企合作過程中,公安機關及相關部門為引入的第三方機構設定了相應操作規范及考核方案,對機構相關工作開展嚴格監督管理,確保從業人員隊伍專業性及穩定性,并由專業審計團隊就相關工作開展專項審計。
“開展涉案財物的先行處置工作必須滿足特定條件,如權屬清晰、當事人主動申請或同意等,在此基礎上依法依規處置。”陳仲怡表示,這一機制能夠避免因涉案財物損毀貶值造成的資源浪費,有效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
“中心管理的每件涉案財物都有對應的‘電子身份證’,可以掃描所附二維碼查看相關物品信息。”葉文同介紹,廈門市公安局研發應用了跨部門涉案財物智能化管理平臺,通過線上線下高效對接,對于涉案財物的處置可以實現網上流轉,降低實物移交過程中的繁瑣性,開展全流程監管工作,推動涉案財物管理向精細化、數字化發展。
涉案財物的“電子身份證”。 陳丹丹 攝
據介紹,在物證鑒定環節,廈門市公安局探索構建“物證一站式司法鑒定平臺”,有效解決相關物證鑒定耗時長、成本高等問題,提高辦案效率。
“如今,辦案民警只需在系統內一鍵發起鑒定任務,鑒定機構隨即上門取件并開展后續鑒定工作,鑒定意見通過平臺或者物流回轉辦案單位。”廈門市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已經通過該物證一站式司法鑒定平臺送檢案件超1.3萬起。
來源:工人日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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