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關子辰 牛清妍)7月3日,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以下簡稱“首都機場”)發布消息,根據民航局緊急通知要求,自6月28日零時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楚、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目前,首都機場制定相應工作方案,在航站樓出入口、值機島頭、安檢現場等關鍵環節以海報、展板、電子屏、樓內廣播等方式加強旅客的宣傳告知,并增派服務引導人員,做好充電寶乘機規定的解釋說明。
針對安檢環節查驗的不合規充電寶,旅客可選擇交由送行人員帶回,或通過現場24小時順豐快遞郵寄,也可以通過首都機場進行暫存。
首都機場暫存服務時間為7個自然日,暫存期間旅客需自行取回,暫存期滿未領取視為自棄。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的暫存點位于停車樓一層的T3旅客服務中心,2號航站樓的暫存點位于航站樓地下一層的T2旅客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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