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1月份,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原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長朱林的上訴,維持了一審死刑判決。2月27日,朱林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這個昔日威風凜凜的派出所所長帶著一腔“遺恨”終于走完了罪惡的一生。
在當地,熟知朱林的人都被震驚了:一個堂堂的派出所長,一個本來處于上升趨勢、前程似錦的青年警官,怎么就走上了這樣一條不歸路?
第1章:派出所長和暗娼好上了
時年36歲的朱林出生在隆興市野草鄉檀樹坳村一戶農家,警校畢業后分到公安部門工作。短短幾年間,他的職位節節上升,先后擔任水上派出所副所長、溯江派出所政治教導員兼派出所所長。
作為一所之長,在管轄區域內可謂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煞是威風。然而在朱林事業輝煌的背后,掩藏著一段痛苦而又無奈的家庭生活。朱林和妻子曾有一段相濡以沫的感情經歷,并擁有了一個活潑可愛的小男孩。不幸的是,有一年妻子在練氣功時走火入魔導致精神失常。從此,家庭中的溫馨、甜蜜便再難尋覓了。為了給妻子治病,朱林花光了幾年的積蓄,還欠下了親友不少的錢。可妻子的病一直沒痊愈,一受刺激就可能復發。在這種狀況下,朱林產生了“放松一下”的想法。
這年初冬的一個晚上,心事重重的朱林邁進了溯江某歌舞廳的大門,想讓自己的心情隨著動聽的音樂好起來。這時,門口一位披著長發的少婦主動向他打招呼。朱林定睛一看,發現是溯江某廠的下崗職工李某。幾曲舞下來,兩人成了無話不說的異性朋友。10多天后,正值班的朱林意外地收到了李某發來的手機短信。兩人再次在舞廳見了面。跳完舞后,李某喊朱林去她家里坐一會。朱林見時間尚早就同意了。兩人坐在沙發上聊天,彼此都覺得很投機,漸漸便“越談越隨便”,越談越“放得開了”。突然,李某站起來在朱林臉上親了一下,隨后拉他進了臥室……
他哪里知道,眼前的情人最終改寫了自己的人生軌跡。37歲的李某自丈夫遭遇車禍身亡后,便選擇了“暗娼”的道路。只要有錢,無論高矮胖瘦,不管年齡老少,她都可以陪人家睡覺。
那夜與李某發生關系后,朱林一有空就給李某打電話聊天。李某則經常邀他到家里“玩玩”。警官和暗娼這種非正常的關系就這樣保持了下來。
轉眼就到了第二年的3月,朱林調到了溯江派出所。由于距離縮短,兩人的交往更為頻繁。李幾乎每天都要跑到派出所來找朱林玩。要么打牌,要么去跳舞,要么兩人一起到李家尋歡,派出所附近的群眾都以為李某是朱的愛人。
第2章:派出所長被暗娼玩弄于股掌
也就在此時,兩人開始產生分歧,因為李某常不聽朱林的招呼,有事沒事都愛到所里來,給朱林的工作帶來嚴重影響,也讓朱林在下屬面前喪失了威信。更讓朱林生氣的是,李某還特別喜歡動用朱林所里的警車為自己辦私事,比如送女兒去廣東打工,送老哥去外地走親戚。朱林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勸李注意一點影響,但李卻變本加厲,每天晚上都要把他牽制很晚才放他走。
4月發生的一件事堅定了朱林要離開李某的決心。一天晚上,朱林又尾隨著李某進了李家的門。正當兩人親熱時,李突然嘆了一口氣告訴朱林,前兩天因為下身癢,醫生檢查說是得了性病。李某接著氣憤地說:“他媽的,哪個死崽,搞得我得了性病,我要是查出來非找他的麻煩不可!”朱林萬萬沒料到,情人的私生活會如此放蕩,且在自己面前無所顧忌地列數與她有染的男人,言語中好像還有懷疑自己的意思。
4月下旬的一天,朱林正式向李某提出了分手。然而,李某哪肯輕易地放走到手的肥肉。她胸有成竹地甩出法寶:“如果你一定要跟我分手,明天我就到市紀委告你,告你玩弄異性。”朱林一聽馬上蔫了,只得答應繼續和她保持“戀愛”關系。但自此后,朱林能躲則躲,能避則避,有時干脆就撒謊。李某發現這個情況后,果斷地把兩人之間的私情告訴了朱林的一些同事,讓朱林在下屬面前非常難堪,也再次讓朱知道她不是好惹的。迫于李某的淫威,朱林不得不繼續和她保持情人關系。
5月上旬的一天,李某打電話讓朱林去吃晚飯。大約9點多鐘的時候,朱林提出要回家。李某一下就來了脾氣,大罵:“你他媽的,整天就知道陪老婆,今天也陪老娘一夜吧!”說完,便把門反鎖,把鑰匙從窗子上丟了出去,讓朱林想走走不成。
朱林無奈,第一次陪李某過了一整夜。在此以前,朱林晚上無論多遲,也會趕回家陪老婆過夜。第二天天一亮,朱林就趕緊起床準備去上班。誰料李某仍不準他走。朱林只得跳到窗外的陽臺上,沿著水管艱難地爬到五樓的樓梯間,才得以脫身。
爬陽臺的事雖然沒人看見,但朱林感到了一種奇恥大辱。接連兩天,他都有意回避李某的糾纏,也不接她的電話。李某火了,也顧不得以前“不往朱家打電話”的許諾,特意選在晚上12點的時候往朱林家里打電話。
朱林的妻子一接電話,簡直要氣瘋了,罵了一聲“婊子”。李某聽了后勃然大怒:“你他媽的,敢罵老娘,我馬上過去和你算賬!”當夜,李某果真租車趕到了朱林家里,把朱家的鐵門敲得山響,高喊著要跟朱妻“單打獨斗”,倒把對方嚇得不敢吭聲,更不敢開門。李某罵了一陣后,見無人應聲,便又坐車走了。
誰也沒想到,第二天清早,李某又偷偷地趕到了門口。朱妻一開門,她沖上去就是一耳光,再一腳把她踹倒在地,嘴里還罵罵咧咧:“我說了,遲早要給你一點顏色的嘛!看你還敢不敢跟老娘爭?”正當李某還要大打出手時,朱林聽到妻子喊叫跑了出來,拼命拖住了盛怒之下的李某,小聲求情:“看在我的份上,放過她吧!”可憐朱妻舊病復發,嚇得趕緊從地上爬起來,逃命似地跑出了村外。
李某像打了大勝仗一樣,得意洋洋地走到朱家大廳。朱林不敢去追妻子,陪著她坐下,小聲指責:“你也太過分了吧!”李某反過來責怪朱林:“誰叫你總躲著我?”朱孝東很傷感地說:“唉,我怎么會碰到你這樣的女人呢?”李某接著說:“是的,你惹了我就是惹了鬼了。”最后,朱林好說歹說,并保證下不為例,才把李某“請”出了家門。第二天,朱林瞞著李某,無限悲傷地又一次把妻子送進了醫院。如果說前面發生的事,僅僅是讓朱林對李某產生厭惡,那么這年6月發生的一件事讓他對這個女人產生了莫名的恐懼。
第3章:暗娼要偷朱所長的槍
那夜,朱林正值班,李某又來了。下班后,朱林只好送她回家。李某又要朱林上樓去“玩玩”。朱林推說家里有事要回去。李干脆說:“我也到你家去,反正你老婆怕我。”她說到做到,真的跟著朱林來到了他的家里,堅持要在朱林和老婆睡覺的床上和朱林睡一回。朱林拗不過她,依了。第二天早上7點,李某先起床。當她正要出門時,朱林睜開眼側身看了一下,發現椅子上的槍不見了。作為派出所長,他很清楚丟槍意味著什么。朱林褲子都不敢穿,飛身撲出去攔住了要出門的李某,果然發現她手里拿著自己的槍。
朱林厲聲責問她拿槍干什么。李狡黠地說:“沒什么,就是想把槍藏起來,讓你受個處分。”朱林絕未料到眼前的情人會是如此“深不可測”。從那以后,朱林每次再去李家,都不敢帶槍了。
轉眼就到了國慶節,李某見朱林對自己總不冷不熱的,感覺很不好受,就把朱林約到自己家里,警告他:“朱林,我今天再次警告你,你只有兩條路可走,要么做我的情人,要么我們到市紀委去講清楚。”
朱林害怕了,戰戰兢兢地說:“別,別,我又沒講不和你做情人。”李某仍不罷休,繼續追問:“如果保持情人關系,你又怎么處理我和你老婆之間的關系?”
朱林說:“一碗水端平,平等對待。”
李某聽了這話,很不高興,厲聲說:“不行,我一定要在她頭上。”
朱林只好答應。
但李堅持要他寫個文字性的東西,以便約束他。
朱林被激怒了,一口回絕情人的“無理要求”。李某丟下一句“如果你不經允許就回去,你小心一點”,便自顧自地進屋睡覺去了。
朱林知道情人的厲害,果然不敢走,就那樣一直坐在冰冷的水泥地板上。
沒人可以想象,堂堂的一個派出所長,竟被一個暗娼像老鷹抓小雞一樣抓在手里。凌晨3點,朱林越想越氣,越想越傷心,禁不住流淚痛哭起來。
哭聲驚動了正專心睡覺的李某,她怒氣沖沖地走出來,罵道:“到這里哭喪啊,別人還要睡覺呢。”并用力要拖他進去。拖幾次沒成功,李發脾氣了,威脅朱林:“你他媽的再不進來,老娘拿把刀來砍死你。”說完,便真的從廚房拿來了刀,朝朱林砍過來。
朱林知道她的狠,只得求饒:“別砍了,我進去就是了。”
進屋后,朱林坐在沙發上抽煙,李繼續上床睡覺。早上7點的時候,朱林以為李睡著了,就輕手輕腳地準備回家。誰料李并未睡著,跳下床便來追,到門口時,她一把扯住了朱林。朱林用力往外掙,反把她扯出了門外。
這時對門的老頭起床晨練,剛好看到這難堪的一幕。只穿了一條褲衩的李某見狀,驚叫一聲溜進了屋。朱林由此得以脫身。
當天晚上,朱林班也沒上,就坐在自己屋里等,他知道李某絕對不會善罷干休。果然,10點多鐘的時候,李某來敲門了。據朱林供述,就在他離開李家不久,李想了很久,也沒能把兩人的關系理順。后來便自做了4個鬮,分別寫上“朱林夫妻”“朱林情人”“朱林好朋友”“朱林仇敵”的字樣。她把紙條折好后,放在一個香煙盒里使勁搖晃,然后再倒出來認真挑一個。可一連三次,抽中的都是“朱林仇敵”的那一張。她想按照“天意”和朱林分開,但轉念一想又不甘心,就又找上了朱林。她說:“這樣吧,念你我相好一場,給你三個選擇:第一,你補償我的肉體損失費1萬元;第二,繼續和好如初;第三,我們一起到市紀委講清。”
朱林說:“這樣吧,你讓我考慮一下。”
李某說:“三天之內一定要給我答復。”兩人正說著,朱林的妻子推門進來了,可一看見李,嚇得把門一關就又走了。
第4章:用生命的代價斬斷孽情
這年2月份,朱林調任清江派出所所長。得知朱林調動的事后,李某感到不可理解,馬上找到朱林,問組織上怎么不考慮他的實際困難,把他調得那么遠,并讓朱林再去找組織求情。她當然不知道情人調動就是為了擺脫她。
朱林調到清江沒兩天,李某就把電話打到了所里,提出要來清江看他。朱林擔心初來乍到,李某一來會造成不好的影響,以后在清江根本無法開展工作。就勸她不要來算了。兩人當場在電話里吵了起來。朱林一怒之下掛了電話。
李氣壞了,第二天清早,便租了一輛“的士”趕到了清江。朱林一聽嚇傻了眼。李某一進派出所,也不給他打招呼,只是拿眼瞪著他。朱林怕她在所里大鬧,給自己一個下馬威,趕緊強裝笑臉,為她付了200元打的費,并馬上安排她吃飯。好不容易才穩住了她。朱林邊吃飯,邊考慮兩人以后的關系問題。要么出錢,要么到市紀委去講清楚。權衡得失,朱林最后還是決定出錢。
2月18日,農歷正月初三,朱林準備乘坐10點半鐘的渡船進清江,當船快要開的時候誰也沒料到,李某竟也風塵仆仆地趕來了。
晚上,朱林弄好了晚飯,同事知趣地走了,留下他們吃。當晚,兩人又睡在一起,朱林沒和她說話,也沒動她。兩人都覺無聊。第二天吃過中飯后,朱林對李某說:“我們的事也該有個了斷了,這樣下去,大家都不舒服。”
李某拿眼瞪著他,問怎么個了斷法。朱林說:“這樣吧,我出5000 元給你。”
李某說:“不行!至少要1萬元,一分錢都不能少。”并說哪天他付清了,哪天就不來糾纏他了。朱林于是到值班室寫了一張“今欠李某現金1萬元”的條子,上面落了自己的名字和日期。李接過欠條,認真地看了兩遍,然后小心折好。臨出門時,李某回頭說:“朱林,我今天先回去,給你過兩天舒服日子,過兩天我再來。”
朱林如釋重負,頓覺非常的疲乏,于是上樓睡覺。可沒過一會,李某又回來,來向他要200元打的費。朱林從枕頭下摸出200元給她。李某仍不肯走,要朱林打電話喊的士司機。朱林氣得用力推了她一把,這一推不要緊,頓時推出了李某的脾氣:“他媽的,你還敢打人啊!”她順手就把朱林放在床邊的褲子上的槍扯了下來,對準了朱林。
朱林這下子慌了,一腳便將李某踢倒在了墻角上。李某馬上大哭大叫起來:“媽呀,救命呀,派出所長打人了。”并站起來就往門外走,邊哭邊說:“我要到大街上喊,讓你個王八蛋見不得人。”朱林怕了,沖上去抱住李某,將她的頭死死壓在自己胸前,讓她再喊不出來。之后,他又把她放在地下,用雙手大拇指緊緊壓在她的咽喉處,久久不松……
朱林就這樣把難以擺脫的情人永遠地擺脫。一個正趨上升的青年警官就這樣把自己的如錦前途、美好人生徹底葬送了,一起葬送的還有他那個亟待修補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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