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出生態保護禁止令
恢復性司法理念助力生態保護
近日,包鐵法院一起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案依法宣判,敲響了生態保護的警鐘。被告人邱某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開墾土地,非法占用林地種植玉米等糧食作物,嚴重改變林地用途,致使原有植被遭受嚴重破壞。最終,邱某因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法院在對被告人適用緩刑的同時,依法發出禁止令,明確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未經批準,在林地、草地、濕地內從事開墾、耕種活動。該禁止令的發出,是法院深入踐行生態保護恢復性司法理念的生動實踐,也是該院在環境資源案件審判中第二次使用禁止令。
林地、草地、濕地作為重要生態系統,不僅是維護生物多樣性、調節氣候的關鍵屏障,也與周邊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被告人此前非法占用林地進行耕種的行為已對案涉地區域生態環境造成破壞,此次禁止令通過限制其可能再次危害生態的行為,為受損生態系統留出自然修復空間,從源頭上避免生態環境遭受二次破壞,助力生態功能逐步恢復。這不僅是對被告人的法律約束,更是引導其深刻認識生態破壞后果的重要方式。通過在緩刑考驗期內的行為限制,促使被告人增強生態保護意識,實現從“破壞者”到“守護者”的轉變。同時,該禁止令也向社會傳遞出法院嚴厲打擊生態環境犯罪、守護綠水青山的堅定決心,起到良好的社會警示與教育作用,推動形成全民參與生態保護的良好氛圍。
下一步,包鐵法院將繼續深耕恢復性司法理念實踐,創新生態司法保護舉措,為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建設美麗家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文字|秦世晶、張婷
編輯|包鐵新媒體工作室 劉洋
審核|王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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