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湖南澧縣發生一起母子溺亡事件,引發了網友廣泛關注。6月28日,當地官方就此事發布情況通報稱,母子兩人均系溺水身亡,排除了他殺。
澧縣聯合調查組在情況通報中,講明了事情的原因,是學生田某某在學校玩手機被老師發現,老師請其母親田某到學校,溝通之后,母親帶孩子回家進行思想教育,在家里,母子發生言語沖突,田某某沖出家門,母親在后面追。
至于二人怎么墜河溺亡,情況通報沒有說,應該無法查明這一點,當時沒有人看到。其父親對記者說,也只是說孩子往河邊跑,母親趕緊追上去。
根據邏輯推測,可能是孩子跳河,母親下去救,導致雙雙溺亡。
這的確是一出悲劇,兩條命,其中一個還是那么年輕,就這么沒了,實在令人惋惜。可是,這件事中,學校沒有任何過錯,不應該把板子打在學校和老師身上。
從目前的輿論來看,總體上是認為學校無過錯的,認為學校禁止學生帶手機、玩手機是正當的、合理的管教,認為學生違反規定帶手機、玩手機理當受到紀律處理,要求家長帶回家進行思想教育,是合情合理的。更何況老師還是和家長商量好,家長才帶回家的,并不是強迫家長帶回家。而且,在學校里,學生與老師之間也沒有什么沖突。
所以,從目前已知情況來看,孩子回家后與母親發生言語沖突,這應當是家庭教育不當引起的。而且這種情況,也應該是長期家庭教育不當形成的。
總之,在這出悲劇里,學校和老師不存在任何過錯,既不存在可追究責任的地方,也不存在當受譴責的地方。但是,卻有少數人大概是慣性思維使然,說學校請家長去就不應該,說如果不請家長去就不會發生這個悲劇。
看看上面這兩個人說的,他們都說老師不應該動不動就找家長,不應該把找家長當成是對學生的威脅,說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在學校發生的事,應該在學校處理好。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學校里發生的事,為什么、憑什么找家長呢?
可是,這兩個人首先沒有意識到,動不動就找家長,屁大點事也找家長,這種情況不是從來就有的,只是近些年才出現的,在以前,老師可是很少甚至幾乎不找家長的,那時候家長也不找學校,那時候真的是在學校發生的事就在學校解決,老師也真的能夠解決。
可是,現在不行了,情況完全變了,在學校發生的事,老師解決不了,老師甚至不敢解決了,所以就不得不找家長,就不得不“動不動就把家長叫到學校”,不得不“屁大點事就叫家長”。
而且,所謂“屁大點事”只是在家長看來,在老師看來是“學校無小事、事事皆教育”,教育就是大事。你看第一個人說的,學生“回兩句嘴”,他說得輕巧,那不就是頂撞老師嗎?不就是不服從管教嗎?這樣的情況當然要請家長來。
再看看上面這個人說的,“無能的老師動不動請學生家長”。真是無腦透頂,遇到請家長的老師,你就燒高香吧,換了躺平的不問事的老師,才懶得理會你家孩子呢。老師動不動就請家長,實際上正是負責任的表現,說明還沒放任不管。
說動不動就找家長的老師無能,也可以這么說,我相信老師們會坦然承認自己的無能,自己就是沒能力管好那些不聽管教的學生,自己寧愿被家長說無能,也要明哲保身,犯不著把自己搭進去。
說實話,我認為老師都是普通人,我還沒看到有幾個老師能夠完全靠語言管好所有的學生,這樣的人,恐怕全國也沒幾個人,普通老師哪有這樣的本事?教育不是萬能的,語言教育更不是萬能的。
再看看這個人說的,“陳腐的校規”,禁止學生帶手機玩手機居然成了“陳腐的校規”,學生違反規定對其停課成了“侮辱性做法侵犯人權”,這種人已經不可理喻了,這種人的孩子,哪個老師遇到了可能要遭殃,不知道這個人有沒有孩子。
總之,要知道現在的學校、老師動不動就請家長,完全是被逼無奈,以前可基本沒有這回事,以前家長可不會慣著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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