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晚,K1373次列車因故障脫軌在浙江金華市境內停車約3小時。
期間,車廂斷電,空調停擺,車內人員密集,環境無比悶熱,乘客十分不滿,一位穿黑衣的小伙把車窗砸破,乘客一片歡呼。然而,小伙在車輛抵達金華站后卻被帶走,雖然最后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沒有對砸窗的男乘客進行拘留,僅對其批評教育后放行。但這個處理結果卻讓人在這高溫酷暑中感到心頭一涼,這位小伙子不僅不應該被批評,還應該被表揚。
首先,這樣密集的環境很容造成群體性安全環境,當地溫度最高達到了39℃,車廂空間狹小,溫度遠超外部,不僅車廂變成高溫烤箱,還密不透風,這么多人悶在里面,如果有的人體質差一點,很容易出事。
其次,長達三個小時的時間里,鐵路方面并沒有采取什么實際行動來幫助解決問題。江南的高溫,我們是感同身受,鐵路方面應該有相應的安全預案,列車不能正常運行的時候,如何保證乘客的安全?面對如此高溫烘烤,車上有沒有為乘客提供飲用水和其他防暑降溫物品?有沒有考慮過萬一有人經受不住高溫而昏倒該如何救治的問題?
這些我們都沒有看到,鐵路方面依然秉承著過去鐵老大的傲慢,反而是在乘客試圖自救的時候進行阻止。
最后,我就想知道的是,車廂設計的時候有沒有考慮安全冗余問題,也就是說在外部電源失效的時候,車廂內有沒有相應的安全設施,車窗是不是非得設計成完全密封,甚至在緊急情況下也不能打開?有沒有備用電源?應急系統等等?
其實,小伙的行為,在法律上應當被認為是緊急避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行為。
這是一個中國人正當的權利,很遺憾的是,我們很多人還不習慣于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幾百名乘客中,也僅僅只有這一位小伙子果斷出手。我們被賦予了權利,就應該理直氣壯的行使它,不能等到后果已經釀成,那時就悔之晚矣。
小伙的行為,不僅幫助了他自己,也幫助了全車廂的乘客,甚至可以認為也幫助了鐵路方面。鐵路方面倒是后來說“無人員傷亡”,但也應該想一下,是不是小伙的出手幫助他們避免了可能的安全責任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甚至是幫助鐵路方面反思自己在安全方面還需要進一步改進,所以說,鐵路方面應該感謝小伙子的勇敢行為教育了他們,而不是反過來去教育小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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