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平潭法院與區工商聯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司法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以下簡稱“《八條措施》”)。區經發局局長、工商聯主席林潤,區黨群工作部部務會成員、工商聯黨組書記李云,平潭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陳興及企業家代表等出席發布會,區工商聯黨組成員、副主席丁劍鋒主持發布會。
《八條措施》圍繞優化營商環境核心目標,聚焦民營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面臨的訴訟便利性、糾紛化解效率、權益保障、信用修復、風險防控等方面的司法訴求,結合平潭綜合實驗區“一島兩窗三區”的戰略定位和法院工作實際,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措施,能夠切實推進助企安商、便企暖商、安企護商、護企惠商、親企尊商工作,積極為民營經濟發展司法護航,努力為實驗區開放開發提供有力保障。
《八條措施》包含四方面內容:一是優化訴訟服務與風險防控,設立涉企“綠色服務通道”,提供優先輔導、容缺受理等便利;深化在線訴訟應用;聯合工商聯、行業協會建立聯絡機制,加強企業風險預警并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務,護航產業升級。二是創新金融解紛與信用管理,構建“訴前調解+多元解紛+速裁快審”三位一體金融解紛模式,精準構建企業信用畫像;建立企業信用修復通道,支持履行義務或和解的企業修復信用。三是推行柔性司法措施,堅持“人文執行”,區分法人財產和個人財產,優先保障民生債權,創新執行和解方式;優化財產查控,實行分級審查、審慎凍結關鍵賬戶,推廣“活封活扣”模式,保障企業基礎運營和財產效用。四是延伸司法職能統一裁判尺度,深化府院聯動,推動消除市場壁壘,完善信用數據共享;強化裁判指引功能,發布重點領域典型案例,推行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統一涉企糾紛裁判尺度,穩定司法預期。
陳興在發布會上介紹:“《司法服務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八條措施》的發布,不僅是對以往與區工商聯持續合作經驗的總結創新,更是司法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重要實踐。我們將以《八條措施》的發布為司法護航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起點,持續提升司法護企精準度,為實驗區高質量發展注入法治動能。”
下一步,平潭法院與區工商聯將持續深化合作,通過召開企業家座談會、送法進企業等形式,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逐步建立助力民營企業發展新模式,為平潭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構筑更堅實的司法保障體系。
供稿:施靜怡
編輯:王夢露
校對:蔡秋梅
審核:郭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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