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隊
根據公安部《非現場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操作規程(試行)》(公交管〔2020〕73 號)第三章第一節第十二條規定,現將本轄區新增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予以公布。
本次新增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公示時間自即日起,公示期為5日。公示期結束,高速五支隊七大隊將正式啟用以上交通技術監控設備,進行攝錄取證及查處,望廣大交通參與者支持與配合。請自覺遵守法律、法規,注意行車安全,珍愛生命,平安出行。
山西省公安廳交通管理總隊
高速五支隊七大隊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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