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研究貴陽抗戰史料的人士對我說,貴陽市抗戰遺址不多,而與抗戰有關的摩崖石刻更是少之又少,花溪公園麟山的“生聚教訓摩崖”就是一處不可多得的抗戰摩崖。
先對“生聚教訓”四字作個解讀,這乃漢語成語,意思是指軍民同心同德,積聚力量,發憤圖強,以洗刷恥辱。出自《左傳·哀公元年》。春秋時期,吳越兩國交戰,吳王夫差活捉了越王勾踐,押到吳國為奴,勾踐給吳王進貢美女西施。自己則臥薪嘗膽,采用謀臣文種的“十年生聚,十年教訓”的策略,增加人口,聚積財物,同時勾踐還積極發展農業與軍事,一舉攻占吳國。麟山的生聚教訓摩崖就是借用這一歷史典故警示國人勿忘國恥,抗戰到底。
生聚教訓摩崖也被稱為“抗戰摩崖”。在麟山山麓南側,摩崖呈豎長方形,高約1.5米、寬約0.8米,距山腳的地面約4米。摩崖上款為行書陰刻的“縣長劉公劍魂去思”八個字,摩崖中間是行書陰刻的“生聚教訓”四個大字,每字約0.8平方米。據《花溪區志》記載:“生聚教訓”摩崖,為劉劍魂先生1938年題撰。
劉劍魂(1902——1960年)布依族,名澤民,貴州平越(今福泉)人。云南講武堂韶關分校第二期畢業。曾任黔軍步兵獨立二團團長,貴州省石阡縣縣長、羅甸縣縣長。1934年任貴州省保安團參謀長兼軍官訓練班教育長。1936年任貴州省貴筑縣縣長,后任云南省廣南縣縣長、滇黔綏靖公署副官處少將處長。1948年任第89軍少將高參。1949年任貴州綏靖公署副官處處長,后任第89軍獨立師師長。同年一月在貴州織金起義。后在貴州省圖書館工作。
劉劍魂為什么要題寫“生聚教訓”四個字,人們為什么又要將其鐫刻于巖壁之上?一說因劉劍魂任貴陽縣長期間發生了震驚中外的“七七事變”,日本帝國主義全面侵華戰爭由此開始,中華民族全面抗戰也由此開始。劉劍魂當時寫下“生聚教訓”四字,無疑是激發民眾抗擊日寇。1938年劉劍魂離職后,人們把他題寫的這四個字刻于山崖之上,一是強烈表達了全民族不懼犧牲,不畏苦難,抗戰到底的決心;二是因為劉劍魂在貴筑縣長任內將放鶴洲(今放鴿橋)一段辟為風景區,改“花仡佬”之名為“花溪”,并題撰“花溪”石碑立于花溪橋頭,由摩崖上款“去思”二字就表達了民眾對劉劍魂政績的感念。
另一說劉劍魂題寫“生聚教訓”四字有一個更直接的動因,即貴州人阮則文在南京玄武湖的“尸諫”義舉。阮則文系貴州息烽縣人,曾就讀于貴陽達德學校、通省公立中學堂(貴陽一中前身),1915至1919年在北京中國大學,求學期間參加了“五四運動”。北伐戰爭時期棄商從軍,任貴州東南路清鄉司令部秘書、援滇前敵總指揮部秘書、黔軍第一師師部秘書長等職。1935年赴北京治病,目睹了日本侵略者對華北大地的狼子野心。1937年3月,阮氏赴南京“上書”國民政府和蔣介石,呼吁動員舉國抗日,然而“上書”石沉大海。他決定以“尸諫”的形式呼吁舉國奮起抗戰,在寫下《告國人書》后,于當年5月4日在南京玄武湖投湖自盡。阮氏義舉震動全國,《大公報》、《新民報》、《南京日報》等眾多報紙紛紛報道,《告國人書》內容也全文披露。阮氏在《告國人書》中引用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訓”一語,慨然表示:“唯憑此犧牲之決心,并向國人作尸諫耳!”在給家人的遺書中,阮氏特囑所留下的480元存款,除安葬費外其余捐作國防經費,以助抗戰(參見《貴陽文史》2014年第五期“名人堂”)。劉劍魂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寫下了“生聚教訓”四字。
花溪公園的這處抗戰摩崖,歷經數十載風風雨雨,至今保存基本完好,十分難得。今天,它不僅是公園的一處景點,更與相距不遠的中國遠征軍戴安瀾將軍墓、防空亭組成了一組彌足珍貴的抗戰遺存。
2015年“生聚教訓摩崖”公布為貴陽市級文物保護單位。
作者 孫鳳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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