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廣東街頭,曾經發生了一起惡性圍毆事件,幾百人出于憤怒,對一個中年男子緊追不舍。
在這人潮中,有一個女性聲嘶力竭地大吼:“打死那個強奸犯!他強奸了我的女兒!”
一時間群情激憤,很快犯人就被按倒在地,追上來的母親狠狠地抽了強奸犯幾巴掌。
人們也你一腳我一拳地,狠狠地毆打這個犯人,甚至把憤怒的母親都擠出了人群外。
等人群散開之后,犯人早就倒在血泊之中,已經沒有了氣息。
那么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這個母親是怎樣集結了這么多人的呢?這個母親最后的結局又是怎么樣的呢?
一、含辛茹苦的母親
這個聲嘶力竭的母親叫做陳香雪。
由于生下的第一胎是一個女兒,之后又喪失了生育能力,她被重男輕女的婆家惡語相向,又遭到了丈夫的背叛。
最終飽受屈辱的陳香雪選擇離婚,獨自撫養她的女兒。
由于陳香雪她的文化程度并不高,她只能從事簡單的體力勞動。
但是為了讓她的女兒葉婷婷(化名)過得更好一些,她選擇了身兼數職。
雖然工作很辛苦,但是加上前夫的撫養金和他弟弟的資助,母子二人的生活過得還不錯。
后來在葉婷婷中考那一年,前夫難以支付撫養費,而且葉婷婷的中考成績也并不是十分理想,沒有達到任何一所高中的錄取線。
這讓一個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見狀,女兒葉婷婷不想再成為母親的負擔,打算出去打工掙錢。
但是陳香雪不想讓女兒步入她自己的后塵,經過多方打聽后,她決定讓女兒去上技校。
但是,誰也沒有想到這個決定會讓陳香雪后悔一生。
二、交友不慎的女兒
技校的學生,大多是因為成績不好而選擇讀技校的,再加上這個技校的管理不嚴,難以為葉婷婷營造一個學習的環境。
又由于失去了父親的撫養費,母親就更加辛苦地工作了,管教女兒的時間也變得越來越少。
很快,葉婷婷就被帶偏了,變得吃喝玩樂,不學無術。
在2009年7月9日的晚上,那天也正是葉婷婷表妹的生日,表妹邀請葉婷婷去參加她的生日派對。
正是這個生日派對,成為了一切故事的起點。
這個生日派會并不是在某個酒店的包間,而是在魚龍混雜的酒吧里。
最初的派對上只有葉婷婷,表妹還有表妹的男朋友王某。后來王某覺得人太少沒意思,就打電話叫了幾個“朋友”過來。
葉婷婷本來以為那些人會是年紀相仿的人,沒想到到場的竟然是好幾個中年男子。為首的是李建雄,也被他們尊稱為“雄哥”。
更讓人膽寒的是,李建雄一坐下來就把目光鎖定在葉婷婷的身上,一直粘著葉婷婷,讓葉婷婷沒有離開的機會。
三、兇案發生
后來李建雄開始不斷地給葉婷婷灌酒,嘴巴里還說著很多難聽的話,占著葉婷婷的便宜。
作為一個17歲的少女,葉婷婷的酒量本來就不佳,在經過幾輪的灌酒之后,葉婷婷只覺得頭昏腦漲,在酒吧的沙發上失去了意識。
看到此情此景,李建雄計謀得逞,隨后就將葉婷婷扛上車去。就這樣,葉婷婷被李建雄帶到了賓館,侵犯了她。
等到第二天,葉婷婷醒來后,才發現自己身處在一個陌生的環境,旁邊躺著的是和自己一樣赤身裸體的李建雄。
她馬上意識到發生了什么,這讓她開始無法抑制地哭泣和發抖。
而那個躺在她身邊的李建雄被吵醒之后,竟然沒有絲毫的悔過之心,而是非常囂張地開始威脅她:“要是敢報警,你就死定了!”
巨大的恐懼油然而生,葉婷婷以最快的速度跑回了她的家,并直奔浴室沖洗掉了她自己的身子。
她哭啊喊啊,用力地搓著她的皮膚,企圖將她身上骯臟的印記沖洗掉,但是也正是因為這個舉動,讓李建雄的罪證隨著流水被沖洗掉了。
陳香雪也馬上意識到了女兒的不對勁,一番詢問之下,女兒終于斷斷續續地說出了事情的經過。
聽到這樣的事情,陳香雪的眼睛發紅,一半是對這件事的憤怒,一半是心疼女兒的遭遇。
等女兒整理好著裝,她就拉著女兒去警察局報案。
遺憾的是,警察雖然用最快的速度趕到了涉案的賓館尋找證據,無奈,房間早就被保潔收拾得干干凈凈,一點痕跡都沒有,更不要說證據了。
警察本來還打算在葉婷婷的身上尋找李建雄DNA的痕跡,但是由于葉婷婷回家之后就洗了澡,所有的證據都消失了。
這個案件成為了只有一個人證的“懸案”。
四、母親的復仇
得知證據全無的李建雄變得更加猖狂,甚至打電話騷擾葉婷婷,說著各種污言穢語,刺激著葉婷婷的神經。
面對著日復一日地挑釁,葉婷婷難以作出任何有力的回擊,她只能以淚洗面。
此情此景,陳香雪看在眼里,她暗暗發誓一定要為女兒討回一個公道。
于是她和她的弟弟陳建雄以女兒的名義將李建雄約出來,她希望以這個方式逼李建雄說出他犯罪的經過。
幾天后,李建雄如約到達,陳香雪也按照計劃埋伏在附近。
李建雄一下車就有好幾個青年將他圍住,見勢不妙,他趕緊逃跑,但他很快就被按倒在地,臉上身上全是腳印。
在這個過程中,李建雄見勢打開車門,打算開車逃離現場,不料遭遇了大堵車,無奈,李建雄只能棄車再次逃跑。
為了抓住這個侵犯女兒的惡人,陳香雪用盡全身力氣大喊道:“打死那個強奸犯!他強奸了我的女兒!”
聽聞此言,群情激奮,一時間竟有百多號人聚集起來,想去追這個人。
終于李建雄被一個路邊青年踹翻在地,追上來的人們紛紛地向他撲來,死死地將他按在地上。
后面趕來的母親也狠狠地扇了他幾巴掌,恨不得把他生皮活剝。
后來聚集的人們越來越多,大家你一腳我一拳地發泄自己心中的怒火,陳香雪等人甚至被擠了出來。
后面的事情開始難以預料,等人群散開之后,中間只剩下了沒有氣息的李建雄了。
隨后警車和120趕到現場,經檢驗,李建雄因顱腦損傷身亡。
但是由于動手的人實在太多,警察只能帶走陳香雪一行人。
雖然事出有因,但打死了就打死了人,觸犯了法律就必然要付出代價。
而且考慮到參與圍毆的人很多,加上李建雄強奸未成年少女在先,還涉黑涉惡,法院決定對陳雪香等人作出從輕判罰。
最終,母親陳雪香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而率先動手的陳建雄等人,被判了5到10年不等,而且他們還要向李建雄家人賠償50萬。
此事件一出立刻引起了軒然大波,對于這場判決的結果有人認同,也有人反對。
這起悲劇也再次提醒我們,面對不法侵害時,要記住保留證據,依法維權,避免以暴制暴。
希望司法系統能更加公正、有效地保護受害者的權益,讓正義得以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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