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市民在人民日報地方領導留言板上留言,建議禁止在居民區開展廣場舞扭秧歌高音喇叭唱歌等擾民活動,對其采取沒收音響,罰款等處罰,相關部門時行了回復。
網友留言:在我家附近(沈陽市于洪區松山西路汀江街交叉口西南側廣場)有廣場舞扭秧歌高音喇叭唱歌等嚴重擾民的活動,其他的廣場公園路邊等區域也有廣場舞擾民的問題,嚴重影響學生學習,下夜班人員休息。建議禁止在居民區開展廣場舞扭秧歌高音喇叭唱歌等擾民活動,對其采取沒收音響,罰款等處罰
沈陽市于洪區北陵街道辦事處回復:社區聯合屬地派出所社區民警跟參與廣場活動的各個隊伍負責人進行了溝通,他們承諾會調整活動時間和控制音響聲音,同時社區也和您進行了解釋說明,由于60灌渠河邊屬于開放式廣場公園,無日常管理單位,望您理解。
來源:沈陽百姓一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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