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嚴厲打擊 “校園餐” 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維護校園及周邊良好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按照縣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工作部署,公安機關決定對 “校園餐” 中違反食品安全、欺行霸市、強賣強買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嚴厲打擊,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打擊范圍
(一)校園食品安全關乎師生身心健康,關乎社會穩定大局,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從事危害校園食品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二)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入校園及其周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三無”食品(無生產日期、無質量合格證、無生產廠家)、過期食品、變質食品、假冒偽劣食品等。
(三)堅決打擊在食品生產加工過程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如在食品中添加蘇丹紅、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害物質,以及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
(四)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為校園食品安全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條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場地、運輸工具、虛假證明文件等。一經查實,將依法從嚴查處并從重處罰、沒收違法所得,依法查封、扣押相關違法物品。
(五)嚴禁欺行霸市,壟斷校園餐食材供應、配送等環節,阻礙其他合法經營者進入市場公平競爭;嚴禁強賣強買,強迫學校食堂、師生購買特定食品或接受特定餐飲服務,違背其自主意愿交易的行為。
二、鼓勵舉報
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校園餐” 領域違法犯罪線索,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舉報人信息。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
舉報電話:110,0722-3592526;舉報信件郵寄地址: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422辦公室。
隨縣公安局
2025年6月26日
來源:隨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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