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收300元!安徽宿州一名“90后”輔警王某向他人提供其所在派出所查處賭博活動的行動信息,并以此收取好處費11次。
7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近日公開該案一審判決書,以王某犯徇私枉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個月。
王某生于1992年,系碭山縣人。經審理查明:王某系碭山縣公安局玄廟派出所輔警,作為勤務輔警兼任駐村輔警,協助民警查處轄區內違法犯罪案件。2024年4月至7月,赫某、劉某(均另案處理)等人在碭山縣某鎮周邊開設賭場,郭某(另案處理)負責為賭場安排場地、車輛接送賭客及賭場外圍人員等工作。
為能及時獲知玄廟派出所查處賭博行動的有關信息以確保賭場安全,郭某主動聯系王某。王某明知郭某等人從事開設賭場犯罪活動,仍收取郭某每次300元的好處費,為郭某提供玄廟派出所有關查處賭博活動的行動信息。郭某等人長期在碭山縣玄廟轄區內開設賭場,未被公安機關查獲。經查,2024年4月至7月,王某收取郭某好處費11次,共計3300元。
圖據視覺中國
此案系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檢察院在工作中發現。今年1月16日,王某被宿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帶至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檢察院。1月22日,王某已退繳違法所得至宿州市人民檢察院。
法院認為,王某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訴,其行為已構成徇私枉法罪。王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認罰,依法可予從輕、從寬處罰;主動退繳違法所得,酌情予以從輕處罰;羈押期間表現良好,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據此,今年6月5日,埇橋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王某犯徇私枉法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個月。此外,追繳王某違法所得3300元,因其已退繳至宿州市人民檢察院,由該機關依法上繳國庫。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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