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規章制度只能約束好人卻阻擋不了壞人的肆意妄為;有時候,規章制度會成為某些人不作為、亂作為的借口。
K1373列車意外脫線停滯3小時,由于空調和通風系統停運,車廂內悶熱難耐的環境導致一乘客砸碎一扇窗戶透風降溫。
事后該男子被帶頭,經批評教育后放行,鐵路方發通報說明情況,為何很多網友并不買賬?
就說乘客砸窗被批評教育來說,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的原因是什么?
是因為他不聽勸砸碎了車窗玻璃讓鐵路方受到了損失?還是因為他傳遞了“負能量”,給大家做了不好的示范?
我們看通報是怎么說的!
列車工作人員對車內悶熱和旅客耐受情況跟蹤研判,車內雖悶熱,但沒有達到馬上開啟車門和破窗應急預案的緊急程度。
也就是說,判斷的主體是列車的工作人員,判斷的依據是列車工作人員感受到的乘客的耐受情況,判斷的結果是工作人員認為未達到破窗或開門的緊急程度。
可問題的關鍵是,工作人員對悶熱的感受,以及對乘客耐熱程度的感受,與乘客對悶熱和耐熱的感受是一致的嗎?
老師教孩子還講究個因材施教,畢竟學生之間的個體差異還是比較大的。
那個體對炎熱氣溫的感受和耐受力顯然也是有差異的,這種差異在現場其實就已經發生了。
首先通報當中就已經說明,在工作人員將氣窗打開通風20多分之后,還有女性游客感到頭暈被緊急帶到乘務室休息。
據當時的乘客透露,其他乘客也有出現頭暈、胸悶等中暑癥狀的,雖然是個別現象,但也的確有乘客出現了。
既然有乘客出現了不良反應,這難道就是工作人員所說的乘客對悶熱車廂的耐受還達不到緊急程度嗎?難道非要等有人倒下了才算緊急程度?
超過1.5米的落差的確有摔傷的可能,打開80多個氣窗的確能通一些風,可問題的關鍵是,乘客是否不熱了?是否不會出現因悶熱導致的異常反應了?
乘客那一錘子難道僅僅是砸破一扇窗戶玻璃嗎?
“這又何嘗不是砸出了鐵路系統響應遲緩、機制僵化的裂痕”,這可不是我說的。
這是官方賬號“看看新聞”對這起事件的評價,通報既然擔心乘客撤離可能會摔傷,對未發生的事情都這么上心,這顯然是把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既然這么關注乘客地的安危,可為何在有乘客已經出現中暑的情況并要求破窗通風時,卻一口回絕了。
難道“中暑”在工作人員的研判中,不屬于緊急情況?
砸了一扇窗戶讓旁邊的乘客瞬間舒服多了,有不少乘客建議多砸幾個,這不就是來自乘客自己最真實的感受嗎?
工作人員的確把氣窗都打開了,可乘客還是感到悶熱難耐。
這就不得不讓人懷疑,工作人員的研判究竟是以他們自己的感受為依據,還是以乘客的感受為依據。
視頻中,有工作人員打電話的畫面,結合通報中說有救援人員把大量礦泉水和八寶粥搬到車上,可見工作人員和外界取得過聯系。
如果說工作人員不敢拍板砸窗通風這個請求,那他們又是否向上級匯報過乘客的這個訴求?上級又是怎么回復的?
其實從列車恢復運行到站后,砸窗乘客被帶走批評教育這個細節,大家基本也能猜出鐵路方面當時對砸窗通風降溫的態度。
列車停滯了3個小時,這可不是3分鐘,雖然通報說車廂溫度為31度,可乘客反映實測高達38到40℃。
雖說不及桑拿房的溫度,但一待就是3個小時,其艱難程度可想而知。
在密閉、缺氧、高濕的環境中,多人出現中暑、嘔吐等癥狀,在多次請求開門通風無果后,有乘客最終選擇砸窗。
現在知道通報解釋說明為何不得民心了吧?沒有現在群眾的角度去思考問題,這才是關鍵所在。
你認為你打開了80多個氣窗就算應急措施了,你感覺給乘客分發礦泉水和八寶粥就算為乘客分憂了。
這些事的確是不錯的應急措施,可對改善悶熱的情況并沒有起到太好的效果,這勁兒沒用對地方啊。
乘客的需求不能再明了了——嫌熱!
應急措施就應該以有效為乘客降溫為中心,可那些舉措顯然沒有發揮太好的作用,既然如此,為何不開門通風?乘客熱得受不了破窗通風怎么還要批評教育?
新京報表示,既然出現備用通風系統沒有啟用的情況,工作人員理應及時聯系上級調度部門,請示是否可以開窗或采取其他應急措施,而不是回應乘客“等待通知”。
新京報懷疑,一些工作人員并不是想著乘客有什么“剛需”,而是想著自己如何避免承擔打破常規的責任。
這個猜測或許就是這起事件的應急處理不得民心的關鍵所在!
乘客大多都是普通老百姓,大家的訴求其實很明確——通風降溫。
既然擔心乘客下車摔傷,既然擔心乘客跳窗,工作人員在開門、破窗前,能不能告知一下這么做的危險程度。
比如告知,車門和地面落差1.5米以上,外面又黑咕隆咚,下車容易摔傷;窗戶外面都是深坑,跳窗更容易造成危險。
這么一說明,相信沒有乘客會冒險,況且大家的訴求也不是下車,當打開車門和窗戶讓車廂內有效通風降溫,誰會下車?
表面來看大家不接受通報的解釋說明是因為批評教育砸窗的男乘客,其根源又何嘗不是雙方對“緊急程度標準”尺度把握的不同。
工作人員的確做了很多應急的處理,但又過于執著對未發生風險的擔憂,反而忽略了乘客對通風這一“剛需”的迫切需求。
很多時候不能過于教條,隨機應變和臨場發揮往往才能發揮更好的效果。
乘客濕透了的衣服都能擰出水了,老人孩子都出現頭暈目眩的情況了,有乘客不得不去乘務室休息了。
這個時候再說“未達到緊急程度”,顯然說服力已經大打折扣!
生命大于天!現實中,乘客已經因為悶熱導致頭暈目眩甚至中暑,難道這樣的緊急情況還趕不上“擔心破窗可能帶來的風險”?
這就是是沒發生的事情重要,還是已經發生的事情重要?
大家不認同通報的說法并不意味著否定鐵路方面的努力。
工作人員開氣窗通風、分發物資、擋在破洞前防止乘客跳窗、救護車停在車外隨時待命,這些都是鐵路方面盡職盡責的體現。
這里主要有兩方面的考量值得商榷!
一是工作人員在應急處理時,是否可以更加靈活務實的應對,應急預案的措施有時也不能涵蓋所有可能發生的意外。
二是在考量開門、破窗等措施可能給乘客帶來安全隱患的同時,是否也應該擔心一下,一旦乘客熱成了“熱射病”,這樣的等待本身又是否是一種風險?
看似說了很多批評的話,其實所有人的初衷都是想找到“最優應急措施”,爭論也好,不理解也罷,大家最終的方向是一致的。
不知道大家第一眼看到砸碎的玻璃會有怎樣的想法?
對于車內乘客來說,這就是“救命”的通道,正如通報說的那樣,在漆黑的夜里,如果一旦有乘客出現過激行為,這個窗戶就有可能成為乘客安全的巨大隱患。
讓人感動的是,為了防止意外發生,一位上了年紀的乘警毅然決然地擋在了破碎的窗戶前。
規定是死的,行動是活的!
我們也沒必要糾結那個法律法規就這樣的案例究竟是如何規定的。
只要記住一點就夠用了:生命權高于財產權!再遇到類事事件,希望乘客不必冒著“挨批評教育”的風險自救,工作人員也不必因擔心“合不合規”而糾結。
由于列車停滯的東孝站沒有將脫線列車拉回正軌的能力,鐵路方面僅用3小時就讓列車恢復正常運行也實屬不易。
應急的方式方法問題可以討論,人的生命安全卻沒有試錯一說!
得虧救援及時,倘若乘客在車廂里再待上幾個小時,恐怕真會有乘客被旁邊的救護車帶走!
我認為,乘客砸窗通風沒有錯,工作人員應急處置本身也沒錯,如果非要說哪里錯了,雙方均沒有“共情”恐怕就成了唯一的“錯誤”。
工作人員若多站在乘客的角度去看,自然也會認為破窗也是個不錯的辦法;
乘客若站在工作人員的角度去想,按流程辦事似乎也說不出什么問題,希望雙方能多站在對方角度去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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