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悲劇,讓人唏噓不已。
云南大理一位幼童被汽車碾壓身亡,司機表示既內疚又冤枉,壓力非常大。
先來看看流出的視頻:
綠色陰影處是投影儀打出的燈光,應該是某家店鋪的地面廣告,孩子被吸引,幾次跑到投影處玩耍。
圖片來源于網絡
耍性大發的孩子完全沒有意識到馬路上的危險,如入無人之境,甚至躺在了投影處,看起來十分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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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快遞車從畫面上方駛來,正好在路口處左轉,孩子處于車輛行駛的路線上。
車輛速度不快,應該說緩慢行駛,但并沒有停下來的動作,孩子也沒有避讓。
結果,汽車直接從他身上碾壓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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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送醫后不治身亡,知情者透露只有3歲左右,實在是可惜。
司機甘師傅稱轉彎時按了喇叭,還踩了剎車,但孩子處于盲區確實沒看到。
事件發生后,山東濟南的記者參加了一場大貨車視覺盲區的專項測試,親身感受坐在駕駛室的視線范圍。
記者反饋,車外鋪設了120㎡的紙料,坐在車里根本看不見,證實了大理司機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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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問題是,到底誰應該對孩子身亡負責?
網友們的主流輿論是監護人負責,我的看法同樣如此。
如果你仔細分析這些年發生的意外事件,大多數都是因為家長疏于看護和管理。
帶過孩子的人都知道,3歲至10歲區間的孩子是沒有安全意識的,他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危險,也無法預判可能帶來的后果。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需要時刻置于保護視線范圍內,也就是說一刻也不能離開監護人的目光。
考慮到孩子天性好動,特別是男孩,細心的家長還會隨時帶在身邊寸步不離,這才是正確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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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顯,這位孩童的監護人沒有起到監護責任,不管有沒有投影儀,在街上逗留、玩耍本來就不應該,監護人應該及時制止。
孩童多次進入馬路中間,監護人去哪里了?他在干什么?
如果監護人稍微留意一下也不會發生這樣的悲劇。
至于某些人聲稱投放地面廣告的商家也應該承擔責任恐怕有點牽強。
如果該商家的行為獲得了城管的批準,那就說明沒有問題,如果未經批準擅自投放,大概會承擔次要責任,畢竟投影是孩童進入街道的誘因。
原本這個悲劇是可以避免的,注意看畫面右側騎車的黑衣人。
事先他已經停在了車輛前方等待通行,孩子和肇事車輛都在他的觀察范圍內,當汽車過來時,如果他能及時發出預警足可以避免孩子被壓身亡。
可惜,他什么也沒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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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經發生了,說什么也晚了。
但愿這起悲劇能教育更多的監護人,請看好你們的孩子,不要在悲劇發生時才來后悔。
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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