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依據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商家投訴通道618期間受理的全國89家電商平臺、1000余份商家投訴案例,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例行發布《2025年618期間中國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報告》(以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的投訴數據為樣本)。
報告涉及了綜合電商、直播電商、數字生活服務等領域,并公布了618期間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及十大典型案例,通過這些投訴案例可窺見當前電商平臺商家困境。其中,淘寶平臺在“618”期間收到114份商家投訴,以下為淘寶平臺商家投訴數據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訴案例。
一、淘寶平臺商家投訴問題類型分布
據“電訴寶”顯示,2025年“618”期間淘寶平臺涉及114份商家投訴,問題類型主要集中在:任意僅退款(42.98%)、過度維護消費者(21.05%)、任意罰款(12.28%)、扣押保證金(8.77%)、強制運費險(1.12%)、隨意封店(5.26%)。
二、淘寶平臺商家投訴地區分布
“618”期間,投訴淘寶平臺的商家注冊地區TOP10依次為廣東省(41.23%)、浙江?。?0.53%)、福建?。?.14%)、山東?。?.26%)、河南?。?.51%)、湖北?。?.51%)、四川省(3.51%)、江蘇?。?.51%)、安徽?。?.63%)、遼寧省(2.63%)。
三、淘寶平臺商家投訴經營范圍分布
“618”期間,投訴淘寶平臺的商家經營類目TOP5依次為服裝服飾(17.54%)、運動用品(6.77%)、食品生鮮(6.14%)、個護清潔(5.26%)、箱包皮具(4.39%)。
四、快手電商平臺商家投訴案例
【案例一】用戶投訴快手平臺無證據扣款侵害權益
6月26日,廣東省的燼山辭店鋪向“電訴寶”投訴稱其通過淘寶直播售出價值651元的高品水晶,消費者6月17日簽收完成交易。6月26日(已超7天無理由期限),平臺未經商家同意秒批退貨退款,并擅自扣除商家保證金及支付寶余額補足保證金。商家指出該處理嚴重違反平臺規則,且未與商家進行任何溝通協商,造成直接經濟損失?,F要求淘寶平臺:1.撤銷違規退款處理;2.退還扣除款項;3.就違規操作致歉;4.嚴格執行既定的退換貨規則,維護商家合法權益。
【案例二】用戶舉報買家惡意欺詐"僅退款"行為
6月24日,廣東省的ASHLEY STUDIO20商店向“電訴寶”投訴稱買家在某店鋪購買兩件連衣裙并簽收。4月25日申請退貨退款,但商家4月30日收貨時發現僅退回一件。商家提供拆包視頻證據并與買家協商,買家同意補寄卻未履行。5月2日平臺系統自動退款,買家隨后拒絕溝通,非法占有未退貨商品。商家訴求:1.買家立即補寄未退回的連衣裙;2.平臺介入調查該欺詐行為;3.完善退貨審核機制防止類似事件。此案凸顯電商平臺退貨監管漏洞,亟需加強消費者信用管理。
【案例三】用戶投訴抖音平臺無故罰款封號,要求撤銷處罰
6月14日,廣東省的唐芙麗旗艦店向“電訴寶”投訴稱其遭遇淘寶平臺不合理"僅退款"處理,在已提供產品檢測合格報告的情況下,平臺仍強制退款15.9元給買家。商家指出,該判決明顯違反2024年11月市場監管總局約談電商平臺時的整改要求,以及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總局關于規范"僅退款"規則的明確表態。商家質疑淘寶頂風作案,濫用平臺規則損害商戶權益,要求平臺立即停止違規操作,并依照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完善退款判定機制,切實保障商家合法權益。
【案例四】用戶投訴快手平臺惡意偏袒買家致不合理退款
6月7日,浙江省的莎緣依璐琴專賣店向“電訴寶”投訴稱其遭遇平臺不合理處罰,被清退店鋪并扣除5萬元保證金。商家表示,平臺未事先警告或提醒違規行為,直接處以高額罰款,違反國家關于禁止平臺亂罰款的規定。作為小本經營者,商家難以承受如此巨額罰款,質疑平臺處罰依據不足?,F要求天貓平臺:1.退還5萬元保證金;2.完善違規預警機制;3.規范處罰標準,避免損害小微企業權益。該事件反映出電商平臺處罰機制亟待監管,以保障商家合法權益。
【案例五】用戶舉報消費者惡意"僅退款"欺詐行為
6月5日,山東省的GOOD貓膩店鋪向“電訴寶”投訴稱其在有完整授權鏈(品牌方-供貨方-店鋪三級授權)、進貨發票及商品條碼等憑證的情況下,仍被平臺以"售假違規"為由處罰2000元并下架商品。商家表示已按要求提交全部證明材料,但平臺既未認可憑證又未明確說明違規具體原因。該商家認為處罰存在明顯誤判,現要求淘寶平臺:1.撤銷違規處罰;2.退還2000元罰金;3.完善判罰反饋機制,避免誤傷合規經營者。此事件凸顯平臺審核機制存在缺陷,亟待優化。
五、淘寶企業數據
從網經社企業庫了解到,淘寶網屬于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創立,法定代表人為蔣芳。
據網經社“企業風險評級系統”顯示,“淘寶”所屬淘寶(中國)軟件有限公司的風險評級為R3+,公司目前所處高風險。
六、全國電商平臺商家投訴平臺占比
據“電訴寶”顯示,“618”期間電商平臺投訴占比依次為:拼多多(25.99%)、抖音電商(21.92%)、淘寶(12.88%)、京東(4.52%)、萬師傅(1.92%)、微信(1.92%)、美團(1.81%)、快手(1.58%)、微店(1.47%)、咸魚(1.47%)、小紅書(1.24%)、天貓(1.02%)、餓了么(1.02%)、其他(21.24%)。
七、十大典型案例
除淘寶外,十大典型投訴案例還涉及閑魚、抖店、天貓、淘寶、快手電商、小紅書、蘇寧易購、萬師傅、1688。涉及問題包括:惡意罰款、凍結商家資金、霸王條款、扣押保證金、隨意封店等。
【法律合規成果】
網經社在消費維權、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并得到有關部委、消協的肯定。如2020年網經社出席國家市監督總局在京召開的“互聯網企業創建無傳銷網絡平臺座談會”,發布國內首份《中國社交電商合規研究報告》;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網購消費者權益保護課題”;2016年承擔承接國家工商總局和浙江省工商局“全國網絡交易平臺合規審查”調研課題項目;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中國消費者協會指導,與《中國消費者報》舉辦的“促進電商發展指導網絡消費”座談會上,發布《2016年中國消費者網絡消費洞察報告與網購指南》。2024年9月25日,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專業委員會專家聘任儀式暨浙江《消法》實施辦法修改座談會在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舉行。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參加,并獲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屆電子商務專業委員會專家。
2013年,網經社受邀出席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等舉辦的《支付業消費權益保護研討會》,并做主題報告;發起“2010中國網絡傳銷不完全調查”,并發布中國首份網絡傳銷調查報告《2010中國網絡傳銷調查報告》,推動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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