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猛于虎
昆明交警反復強調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總有部分駕駛人不長記性
第一次因醉駕被查處后
仍然以身試法
這次
不僅無證醉酒駕車上路行駛
竟還在馬路中間停車
呼呼大睡
案例警示
6月15日8時32分許,交管四大隊接群眾舉報稱,一輛車停在日新中路與前福路交叉口西口路中間。接到舉報后,大隊指揮室立即指派民警到現場進行處置。
民警到現場后發現被舉報車輛停放在日新中路西向東方向第二個直行車道上,民警反復多次呼喊駕駛人并拍打車窗,均沒有回應。隨后,民警電話聯系駕駛人家屬,征得家屬同意后進行破窗施救。破窗后,駕駛人才蘇醒并自行下車。
經詢問,駕駛人表示自己只是熬夜沒有休息好所以才睡著了。民警聞到駕駛人身上有濃烈的酒氣,于是對其進行酒精呼吸檢測,結果為153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在證據面前,駕駛人不得不承認,頭天晚上和朋友在聚餐時喝了啤酒,且一晚上沒有睡覺,于是在等紅綠燈時睡著了。
在調查過程中,民警還發現駕駛人駕駛證狀態為“吊銷”狀態。原來,該駕駛人不久前因為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被吊銷了駕駛證。民警依法扣留其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酒后駕車不是“賭運”
而是“賭命”
極易發生交通事故
社會危害性極大
有些駕駛人認為
只要不是在一年內“二次酒駕”
就不算“二次酒駕”
民警在這里告訴大家
這種認知并不正確
二次酒駕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二次酒駕的時間間隔
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后,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1年、2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于“二次酒駕”。
“二次酒駕”所面臨的處罰結果也許比你想象的更嚴重,除了要被罰款、拘留外,駕駛證還將被吊銷。飲酒、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昆明交警提醒
滴酒不沾,人車平安
不要嘗試“酒駕”的滋味
更不要一再
觸碰法律的底線
來源 昆明交警
責任編輯 貓恩泊
責任校對 易科彥
主編 武熙智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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