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夏天,貴州潤達油品公司的兩位創始人顏克華、謝忠林與同村村民楊某國簽下一紙《入股協議》,約定楊某國出資35萬元合伙經營,期限兩年。誰也未曾料到,這份看似普通的商業合作,會在六年后演變成一場撲朔迷離的訴訟拉鋸戰,甚至牽扯出“庭審筆錄疑似篡改”“證據原件離奇消失”等匪夷所思的爭議。
兩份關鍵文書真假成謎
據顏克華、謝忠林陳述,楊某國實際僅轉賬25萬元入股款,并于2012年通過借款、車輛變現等方式收回26.9萬元。然而,2016年楊某國卻手持一份2012年9月簽署的《借據》和《資付借條》,將二人訴至貴州省興義市人民法院,主張30萬元債權。顏、謝堅稱,這兩份文件是楊某國以“辦理銀行貸款需手續證明”為由騙取,款項從未實際支付。
“他拿著空頭借條打官司,我們提交的還款憑證卻在法庭上‘消失’了。”顏克華提供的多份銀行轉賬記錄和《收款收據》顯示,楊某國曾書面確認“尚欠公司25萬元投資款”,但這些材料未被一審判決采信。更蹊蹺的是,二人聲稱當庭提交的9份證據原件均未被歸入卷宗,僅退回的一份收據“紙張破損,簽字處被撕毀”。
21頁庭審筆錄遭質疑:當事人稱“非本人簽署”
案件二審期間,顏克華、謝忠林意外發現,一審卷宗中的庭審筆錄與記憶嚴重不符。“開庭不到3小時,卻冒出21頁筆錄,且只有最后一頁有簽名。”謝忠林比對著從法院調取的復印件,指出筆錄內容存在多處矛盾,“我們當庭否認的‘自認’陳述,竟被白紙黑字記錄在案。”
更令人生疑的是,二人回憶稱,法官曾要求他們在多張空白簽名頁按手印,聲稱“用于鑒定檢材”,但全程未啟動任何鑒定程序。2021年,他們向貴州省司法巡視組反映此事,但鑒定結果未對外公開。
案外人卷入爭議
糾紛漩渦中,案外人羅某紅的角色同樣耐人尋味。顏克華指控,羅某紅曾在另案中虛構20萬元股金,后通過“和解協議”執行走公司48萬元;而楊某國訴訟中的關鍵證據——30萬元借據,恰與羅某紅2013年案件中的“35萬元欠款記錄”高度吻合。
“他們用一套說辭在兩個案子里‘循環論證’。”謝忠林翻出一摞泛黃的會議記錄本,上面記載著2012年楊某國“需貸款30萬入股”的承諾,但后續無任何轉賬憑證。
顏克華表示,其多次申請調取關鍵證據未獲準許,但已掌握偽造和解書、虛假庭審筆錄等證據,包括審判人員穆某、文某涉嫌違規簽名的文書,穆某涉嫌偽造羅某紅的'和解協議',顏克華、謝忠林于2024年調取案卷時才知曉。此外,受害人指控相關案件系楊某國與法院人員合謀虛構,并提供了人證、物證及錄音證據。相關訴訟已致公司直接經濟損失近200萬元,并導致家庭變故。
當事人訴求
顏克華、謝忠林請求司法機關對涉事法官文某、穆某及楊某國立案偵查,追究幾人刑事責任。同時,希望有關部門對案涉民事判決啟動復查,核實證據真實性及審理程序的合法性。目前,貴州省興義市人民法院未對相關指控作出回應。
一場持續十二年的訴訟,兩份真假難辨的文書,三份截然相反的“事實版本”——當司法程序遭遇“證據迷霧”,真相究竟被隱藏在哪一頁庭審筆錄之下?隨著技術鑒定手段的介入,這起看似普通的民事糾紛,正等待一個足以穿透迷霧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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