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陜西一位車主黨先生對媒體反饋,自己的奔馳車在7月1日凌晨,被3名大概14歲的初中生偷走,他8點鐘上班開車時,發現車不見了,就趕緊報警。結果,對方接線員打電話告知黨先生,是黑色奔馳車吧,已經發生事故,交警部門把車拖走了!
黨先生更是疑惑不解,他去了交警隊發現了自己的車子,已經被撞得面目全非,車頭完全被撞毀了,黨先生就叫來保險公司對車定損,畢竟自己的愛車買了全險,保險公司初步定損43萬,估計最終損失還要大于這個數字!
黨先生就要求保險公司給自己賠付這幾十萬元,買了全險,車損險自然在里面,但是保險公司明確告知:這輛車不會給賠付的,因為違背了保險合同,未成年人駕駛車輛導致的事故或者損失,保險公司不賠付!
保險合同里還有一條,就是車輛徹底被盜未尋回,盜搶險或可賠付。但這輛車被盜發生事故后被找回,現在保險公司咬死“無證駕駛”拒賠。
黨先生也沒有辦法,畢竟保險合同寫得清清楚楚!
于是,他要求警方先把3個初中生抓起來,希望傳喚他們的家長來處理問題,但是《刑法》第17條成了這幾個初中生的護身符:偷盜不屬八類重罪,14歲以下一律免責。
當地警方不予立案,只是責令家長“嚴加管教”。本來法律是要保護少年,但現在變相助長了不良青少年“犯罪無成本”的扭曲認知。
3名初中生,都未滿14歲,他們深夜撬車、偷錢、飆車肇事,整個過程堪比犯罪電影,但是結局卻讓人無法接受,監控拍下他們偷車后囂張合影,發生事故后從容逃離,卻無需承擔任何法律代價。
更讓人氣憤的是,截至7月5日,3個初中生家長沒有一個人聯系黨先生賠禮道歉,
自己家孩子凌晨盜竊豪車,警方通知家長對孩子嚴加管教,這些家長假裝渾然不覺,孩子闖禍后大人選擇鴕鳥策略,幻想“孩子還小”可逃避責任。這樣可以嗎?
此事被曝光后,眾多網友呼紛紛批評這3個學生家長太沒有道德,他們應該積極擔責,為車主賠償43萬損失!
車主黨先生也對媒體說,既然公安不抓,保險拒賠,孩子家長失聯,自己就要起訴他們,而且準備7月7日起訴!
我們相信,法律終將給出答案:這幾個家長大概率被判賠償,但怎么執行,他們耍賴不給怎么辦?
估計后續保險公司或迫于訴訟壓力會給予部分賠付,但這位車主黨先生估計需要自擔部分損失,因為法院可能認定,黨先生沒有妥善保管鑰匙需擔責2%-5%,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看來,每位車主還是要看管好自己的車鑰匙,不過這件事也挺尷尬的,這幾個初中生實施了偷奔馳車的犯罪行為,而且導致車輛出現43萬損失,但是警方卻不能對他們抓捕,而且保險公司也找到了不賠付的理由,這些家長認為自己孩子小,也耍賴不出面擔責賠償!
大家認為這車主該怎么辦?起訴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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