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墳辱先人”,是舊時一句鄉村俗語的下半句,也是舊時部分鄉村上墳的風俗。這句俗語的全句是“女婿莫上墳,上墳辱先人”。
鄉村風俗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鄉村社會的變化和家庭結構的小型化,以及人口向城市和發達地區的快速流動,傳統的鄉土社會模式逐漸瓦解,上墳習俗正悄悄地發生改變。舊時,鄉村很多地方(注:并非所有的地方)傳統,女兒女婿不能回娘家上墳,現在這些地方的這種傳統被逐漸打破。
記得早在二十年前,鄉村就有人在上面那句俗語的基礎上,改動了句中的兩個字,變成了“女婿可上墳,上墳敬先人”。雖然當初改動時,是出于對老規矩的維護,因而,這句話含戲謔、調侃的口吻,但是,讓改動的人沒有料想到的是,這句改修后的語句,現在已變成了現實,逐步一種鄉村新風尚。這句話也成為當代鄉村新俗語。
一、舊俗語“女婿莫上墳,上墳辱先人”中的習俗
過去,我國部分鄉村習俗,外嫁的女兒,及其女婿,在清明、春節等上墳日子,是不允許給父母或者女婿的岳父母上墳的。俗語中的“女婿”,實際上包括女兒、外孫、侄女女、侄女婿等。入贅的女婿、侄女婿和岳父母沒有兒子的女婿等除外。
這里以我家鄉的上墳習俗為例。這句舊俗語中的“上墳”,通常不包括上新墳。所謂上新墳,就是老人去世后,子女(包括女婿)要連續三年上新墳,一般在每年的春社日前給老人上墳,民間俗稱“攔社”或者“掛社”。
“掛社”的所有開銷,通常由外嫁女兒支付,也就是“掛社”以女兒和女婿為主,兒子只是配合。沒有女兒的人家,“掛社”才以兒子為主。三年期滿后,女兒女婿是不允許上墳的。即使在這三年期內,也只能是針對上新墳而言,清明等給老墳掃墓、上墳的日子,女兒女婿也是不能掃墓或上墳的。
民間對女兒女婿掃墓、上墳的禁忌,過去一些地方的俗信認為,老人去世后,其墳墓能夠蔭庇子孫后代,即所謂的“顧子孫”,民間才有“祖墳冒青煙”的說法。因此,鄉村流傳一種說法,如果女兒女婿給父母上墳,那父母就只“顧”女兒家及其后代,對兒子家就不管不顧了。
這當然是一種迷信的說法。因此,過去女兒女婿掃墓、上墳的禁忌,其主要的阻力不是別人,而是外嫁女自己的親兄弟。
其實,這里面還有面子上的理由,并形成了當時社會壓力,這就是俗語中所說的“上墳辱先人”。女兒女婿給父母或岳父母上墳,是為了敬先人,反而被說成是“辱先人”,這究竟是為什么呢?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
其一,先人不孝之辱。這是對沒有留下后人的先人來說的。古人說“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在舊時講究男權的封建社會,“后”指的是后代,而后代主要是指家里的男孩,外嫁的女兒不算后代,招女婿上門的女兒才算后代。
如果家里沒有男孩子,即使有女孩,但沒有招女婿上門,也算是無后。舊時,招女婿上門一般要改姓氏,改成岳父的姓氏,如此,上門女婿也就名正言順地成為岳父的“兒子”,可以傳宗接代了。因此,上門女婿上墳掃墓就不算是“辱先人”。
而外嫁女兒的女婿來上墳,說明埋在土里的先人沒有后人,在生前也沒有解決好傳宗接代之事,是最大的不孝,這不僅是對岳父母的羞辱,也是對葬在祖墳內其他更早先人們的一種羞辱。
其二,后人不孝之辱。這是對先人有后人而言的。家里有兒子,也成家立業了,可是,兒子從來就不給先人上墳掃墓,連女婿都看不下去了,不得不給岳父母去掃墓上墳。這說明兒子不講孝道,不尊敬先人。
這也說明,先人在家教方面出了問題,正如古人說的,“子不教,父之過”。兒子不上墳,不講孝道,埋在土里的先人是有責任的。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認為,女婿女兒來給岳父母上墳,也是對先人的一種羞辱。
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如果先人的兒子很講孝道,到了該上墳的日子就上墳,但是,如果先人女婿女兒來上墳,這就會在地方上給人造成一種錯覺,讓當地人認為,先人的兒子們不講孝道、不敬先人,從而給兒子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人言可畏。這也就間接對先人進行了羞辱。
這種說法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維護當地長期以來傳承下來的,女婿女兒不能到岳父這邊上墳的所謂“規矩”,讓這種傳統習俗具有穩定性,不能讓人隨意打破。實際上,這也是舊時社會,人們在極力維護封建男權主義的準則。
二、“女婿可上墳,上墳敬先人”成為新風尚
鄉村社會的劇烈變革,往往會引起鄉村風俗的迅速演變。從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農村人從外出務工開始,不斷涌出農村,流向發達地區,有的從務工轉為創業,很多人在發達地區購房定居。再加上眾所周知的政策原因,經過多年之后,農村一孩子二孩的小家庭,逐漸成為鄉村家庭的主流,鄉村一些傳統風俗的演變在所難免。
過去部分地區女婿女兒到岳父母家上墳的禁忌,也就是在這段社會變革中,被逐漸打破。打破這一禁忌的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的原因。
一是從墓碑刻名開始打破。最先打破這一禁忌的,主要體現在墓碑上。過去,鄉村為離世父母立墓碑時,一般只有家里的男丁的名字落在墓碑上,外嫁女及女婿的名字是不可以刻在墓碑上的。到了一孩二孩家庭成長起來之后,家里的兄弟姐妹普遍只有一兩個。如果刻上一個名字就顯得太孤單,不如子女全部刻上去。
這種做法,反過來又影響了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出生,兄弟姐妹比較比的家庭,他們也開始打破傳統規矩,把女兒女婿以及外孫外孫女的名字也刻到墓碑上。
既然兒子(包括兒媳)和女兒(包括女婿)的名字都刻到墓碑上,女兒女婿來上墳掃墓也就沒有障礙,變得名正言順了。
二是從委托上墳掃墓開始打破。這種情況,通常是六七十年代出生,兄弟姐妹比較多的家庭。兄弟都在外面務工或者創業,因為種種原因,無法脫身回家祭祖掃墓,只好委托姐妹代為上墳掃墓。
有趣的是,有些人家,兄弟姐妹都在外面,都無法脫身回家,于是,就委托村里人或朋友代為掃墓。
現在鄉村,留在村里的大多是一些老人,雖然他們受傳統觀念影響比較深,但看到從村里出去的人,回村上墳掃墓的人越來越少,看到這種委托式的上墳掃墓,也就默默地接受了這個現實。
他們認為,這種委托式的上墳掃墓,至少他們心里還有先人,每年還有人把先人墳上的柴草砍掉,比那些多年不回家上墳掃墓的人要強多了,他們先人墳墓上都快長出了參天大樹了。
由此,老人們就更容易接受女兒和女婿來上墳掃墓了。一些與先人毫無血緣關系的人,都可以受委托來掃墓,作為先人的親生骨肉,為什么就不能來上墳掃墓呢?
在鄉村,一種舊時習俗一旦被屢屢打破,就意味著一種新的風俗來臨,并逐步代替舊時的習俗。因此,現在鄉村逐步認可“女婿可上墳,上墳敬先人”這種說法,并成為鄉村新俗語。
當然,舊習俗的打破,與新習俗的興起,本身就是一種舊觀念和新觀念相互較量的過程。這種較量不可能在數十年內就分出勝負,還需要一段較長時間的博弈。
過去有女兒女婿上墳禁忌的鄉村,現在有一部分人思想完全解放,完全能夠接受女兒女婿上墳,但是,還有一部分人依然固守著傳統習俗,堅持這種傳統禁忌。
鄉村民俗本來說沒有錯對之分。在這些地方鄉村民俗中,我們對勇于探索的人表示尊重,對固守傳統的人也同樣表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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