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七成宅基地發了證,有人卻等了兩年還沒拿到。國家不動產登記數據庫里,存著1.7億多條宅基地登記數據。
政策明明白白說,符合條件的農戶該發證。可現實里,不少村民急得直跺腳:“確權都登記了,證咋還沒影?”先看第一關:房子合規不?
違建、超建、多占、手續不全——這四條占一條,證就難到手。王莊鎮郭廣龍家翻建房子,220平米非耕地,審批過了6月27日就發證。張梁臣家一樣情況,證也按時到了手。
可有人偏不信邪,沒批就擴建,超了面積還覺得“村里沒人管”。等發證時卡了殼,這能怪誰?第二道坎:地用對沒?
宅基地是住人的,占了耕地建房——基本別想發證。耕地是紅線,違規房沒法“轉正”,這政策早說過八百回。
第三道關:房建哪了?
生態紅線內建房,就算手續全,證也下不來。
自然資源部專門發過文,生態保護比啥都重要。第四道檻:誰買的房?城鎮居民買了農村宅基地,哪怕戶口遷走過,這證也領不到。
村集體的地,只有村集體成員能用,這理得記清。昆山朱大爺和張大爺的事,能給點啟發。
朱大爺家要拆遷“上樓”,心里一百個不愿意。張大爺家能翻建新房,卻想搬進安置房。
倆人心思對著干,村干部一撮合:換宅基地?沒證時誰敢換?
口頭協議靠不住。有了不動產權證書,昆山試點讓這事成了。
朱大爺住上張大爺的老宅,張大爺搬進安置房——兩家愁變兩相歡。
這證不是一張紙,是流轉的“通行證”,是權益的“護身符”。還沒領證的村民,先別急著怨政策。自家房和地,先仔仔細細查一遍。
違建的該拆就拆,超建的該補手續補手續。
權屬有爭議的,找村里調解,實在不行走法律。
土地使用證、建房審批單,這些憑證留好了,準沒錯。中央一號文件說,要探索農房出租、入股、合作的新法子。沒證的話,這些好事想都別想。
有人說:“證到手了,是不是就能隨便賣?”可別瞎想,宅基地是集體的,流轉得按規矩來。咱農民的根在地里,證是護根的“鎖”,不是賣地的“鑰匙”。
你家領證了嗎?
遇到過啥麻煩?評論區聊聊。
注:具體政策以當地部門最新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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