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向下延伸開設2—3歲托班,支持用人單位利用存量資源建設托育設施,將相關支出納入職工福利費列支范圍。專家指出,此舉既能緩解家庭育兒壓力,又能促進低齡兒童社會化發展,但需重點加強托育人員專業培訓,確保服務質量。
穩妥向下延伸招收2—3歲幼兒
《意見》提出,要推進有條件的幼兒園提供托育服務,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提供托育服務。在滿足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的基礎上,解決好場地、設施、師資等條件保障,確保安全和質量,穩妥向下延伸招收能夠適應集體生活的2—3歲幼兒。
《意見》還指出,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加強幼兒園開設托班的條件評估和日常管理,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備案和業務指導工作。完善幼兒園托班支持政策,推進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協調可持續發展。
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會會長徐凡表示,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開設托班能有效減輕家庭育兒負擔,尤其對二胎家庭而言,規范的托育服務可緩解父母和祖輩的照料壓力,為家庭生育決策提供支持。不僅如此,2—3歲是兒童社會性發展的關鍵期,托育機構能提供專業照護和同伴互動環境,幫助幼兒提前適應集體生活,避免直接進入幼兒園時出現適應困難。這種"向下延伸"的教育銜接,以更寬松的過渡階段,為后續學前教育奠定更好的基礎,實現兒童的良性成長。
那么,幼兒園辦托具體有什么樣的要求?如何進行規范化管理?
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有關司局負責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幼兒園提供托育服務是學前教育服務國家人口戰略、優化生育支持政策、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的重要舉措。
幼兒園開設托班的要求之一,是開設托班的地區要滿足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的需求,優先解決好3—6歲幼兒入園問題,杜絕一邊存在"大班額"、一邊辦托班的情況。其次,要科學開展針對托班幼兒的托育服務。一方面,幼兒園托班應招收2—3歲能夠適應集體生活的幼兒。和3—6歲學前兒童相比,托班幼兒在年齡特征、身心發展特點、養育和教育方法等方面均存在明顯差異,要避免將3—6歲幼兒教育的方式直接用于托班孩子。另一方面,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要加強幼兒園托班的日常管理,同級衛生健康部門做好衛生保健等方面的業務指導。
最后,有申辦意愿的幼兒園要解決好場地、設施、師資等條件保障,確保安全和質量。2—3歲幼兒自理能力更弱,需要更細心的呵護和更高的安全保障。相應的環境設施、師資配備等,要符合低齡幼兒的身心特點和發展需求,避免不顧條件、一哄而上帶來安全和質量問題。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應加強幼兒園開設托班的條件評估,同級衛生健康部門按相關規定做好備案。
推動普惠托育納入企事業單位職工福利體系
除了幼兒園辦托,《意見》還指出,要推動用人單位辦托。
具體來看,支持用人單位利用存量土地或設施規劃建設托育服務設施,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要求并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暫不變更土地用途。用人單位開展職工子女普惠托育服務所需的有關支出,可按規定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用人單位工會經費可適當補充。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要發揮帶頭作用,結合實際為本單位職工提供普惠托育服務。
徐凡認為,推動用人單位辦托最直接的便利是有效緩解職工子女接送難題,能夠實現上下班與托育的無縫銜接,既提升員工工作效率,也便于家長及時回應子女需求。
對于工會組織如何更好發揮作用,推動和支持用人單位辦托,上述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全國總工會將進一步強化統籌協調,加強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單位溝通聯系,加大支持力度,推動落實有關優惠政策,聯合推進用人單位辦托。
上述負責人還提到,全國總工會將堅持分類施策、因地制宜,整合各方資源,推動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帶頭建,有條件單位靈活建。推動普惠托育納入企事業單位職工福利體系,用人單位開展普惠托育服務的有關支出,按規定從職工福利費中列支,用人單位工會經費可以適當補充。
不過,徐凡也指出,相比專業幼教機構,用人單位需額外投入托育人員專業培訓成本,重點培養其低齡兒童照護技能,包括安全防護、心理疏導及幼兒溝通等專業能力,確保托育服務質量。
北京商報記者 關子辰 牛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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