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3 日, 中共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發布《 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智慧校園信息系統建設項目(一包) 》招標公告, 預算 3978.99 萬元 。
中標結果
2024 年 12 月 31 日發布中標結果,西藏高馳信息安全技術有限責任公司3587.570691 萬元。
中標產品品牌包括:吉大正元、天融信、麒麟軟件、聯想、新華三、翰博爾等。
更正公告
2025 年 2 月 6 日發布變更公告,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3619.13 萬元(中)。
中標產品品牌包括:漁翁、威努特、綠盟、戴爾、聯想、新華三、宇視、暢世智能等。
變更公告
2025 年 3 月 12 日發布變更公告,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 3666.003426 萬元(中)。
中標產品品牌包括:航天信息、世紀龍脈、360、領信數科、網御星云、啟明星辰、麒麟、大華、聯想等。
投訴處理結果
2025 年 5 月 26 日,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信息公告》。
一、項目編號:GXTC—D5—24270092
二、項目名稱: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智慧校園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包號:1包,第四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西藏高馳信息安全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被投訴人 1:國信(西藏)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被投訴人 2:中國共產黨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
相關供應商: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西藏高馳信息安全技術有限責任公司就“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智慧校園信息系統建設項目(包號:1包,第四次,項目編號:GXTC—D5—24270092,以下簡稱該項目)”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向國信(西藏)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提出質疑。國信(西藏)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就質疑事項作出答復,投訴人對質疑答復不滿,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向我廳遞交投訴書。
投訴事項:
1、中標供應商投標產品制造商經查詢不存在,所投產品參數中的部分技術未獲得原廠授權;
2、中標供應商提供的其他產品制造商名稱均不完整,存在歧義;
3、中標供應商投標產品為“定制”,無法提供節能、環保認證證書,不應通過符合性審查;
4、中標供應商所投產品“觀摩電視”“投影儀”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5、中標供應商所投產品“圖形工作站”“臺式電腦”“非編工作站”“導播管理電腦”“物聯網服務器”“分控電腦”“控制電腦”“吧臺電腦”不滿足招標文件參數要求、要求提供“顯示器”的設備未單獨列明型號、未提供相關的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認證證書;
6、中標供應商所投產品“筆記本”“導播管理電腦”“分控電腦”“教師主控平臺”“學員分控平臺”“控制電腦”“吧臺電腦”不滿足信創產品相關規定要求。
五、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 1,投訴事項 2、3、5 的部分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 4、6 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 2、3、5 的部分事項成立,影響中標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投訴處理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我廳將另行啟動監督檢查程序查明處理。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25 年 5 月 27 日
投訴處理結果
2025 年 5 月 27 日,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信息公告》。
一、項目編號:GXTC—D5—24270092
二、項目名稱: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智慧校園信息系統建設項目(1包,第四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 1:中國共產黨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
被投訴人 2:國信(西藏)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該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我廳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
1、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在未書面告知投訴人(原中標供應商)中標結果被變更原因的情況下發布公告廢除投訴人中標供應商資格,程序違法;
2、投訴人投標文件對招標文件完全響應,廢除投訴人中標供應商資格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代理機構對于質疑未作任何實質性答復。
五、處理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規定,投訴事項 1 成立,不影響采購結果,責令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就未書面通知投訴人質疑答復的問題進行改正。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投訴事項 2 成立,影響采購結果,該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投訴處理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我廳將另行啟動監督檢查程序查明處理。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25 年 5 月 27 日
投訴處理結果
2025 年 5 月 29 日,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信息公告》。
一、項目編號:GXTC—D5—24270092
二、項目名稱: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智慧校園信息系統建設項目(1包,第四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東華軟件股份公司
被投訴人 1:中國共產黨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
被投訴人 2:國信(西藏)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相關供應商: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我廳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
1、懷疑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在該項目投標文件中所投普通產品存在虛假響應;
2、懷疑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在該項目投標文件中所投核心產品存在虛假響應;
3、根據更正中標得分和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投標清單,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得分結果不合理,懷疑該公司投標文件存在虛假響應。
五、處理結果
投訴事項 1 部分投訴內容,以及投訴事項 2 缺乏事實依據。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投訴不成立,駁回投訴。
投訴事項 1 部分投訴內容,以及投訴事項 3 成立,影響采購結果。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投訴處理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我廳將另行啟動監督檢查程序查明處理。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25 年 5 月 28 日
投訴處理結果
2025 年 6 月 3 日,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發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信息公告》。
一、項目編號:GXTC—D5—24270092
二、項目名稱: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智慧校園信息系統建設項目(1包,第四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聯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 1:中國共產黨西藏自治區委員會黨校
被投訴人 2:國信(西藏)招標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相關供應商:中移系統集成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代理機構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我廳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評標委員會錯誤適用同品牌合并規則,致使投訴人得分被降低,中標結果顯失公平。
五、處理結果
投訴事項成立,影響采購結果。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針對投訴處理期間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我廳將另行啟動監督檢查程序查明處理。
西藏自治區財政廳
2025 年 6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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