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來,公安機關從未停止探索適合國情的警務機制。當前,全國縣級公安機關警務運行機制大體相似,采用“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體制,內設部門主要分為綜合管理機構和執法勤務機構,還可依需增設建制大隊。然而,近年來基層民警普遍感到“身心俱疲”,反映出公安機關管理方式與運行機制存在深層問題。縣級公安警務機制體制改革是一場主動自我革新的行動,當前改革雖優化了資源配置、推動警力下沉,但自下而上的改革常因缺乏頂層設計,易受人為因素干擾,且存在機構設置隨意、三級公安機關改革矛盾以及警力分布不平衡等問題亟待完善?。
近些?年,公安機關機構改革不斷,精簡機關、充實基層、警力下沉的呼聲不絕于耳,卻成效寥寥。一方面,缺乏專門規范機構設置的法律法規,機構設置隨意性大。建國以來,僅有少數行政法規規范相關設置,改革缺乏法律保障,且存在一種職責就建一個專門部門或警種的趨向,如“刑警”分出多個警種。從公安部到縣級公安機關層級多達四級,機構數量呈倒金字塔狀,內設機構繁復,令?職能交叉、職責不清、警力閑置、警令不暢;另一方面,“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管理體制下,條塊雙頭指揮、考評,帶來執法環境差、非警務活動頻繁、經費保障不力、警力資源濫用等問題。
層級加碼使得?警務?運行機制不暢。機關與基層警力配比失衡,呈現頭重腳輕的?“倒金字塔?”態勢,上級機關警力充裕?卻忙于處理繁雜的文件會議與檢查考評,基層民警則警力短缺、疲于奔命,且基層勤務缺乏針對性,難以適應治安實際,像市局?每?日要?受理大量來自?地方?黨政?部門?的?非警務文件便是例證。同時,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被分散至多個業務部門,各警種各自為政,打防管控脫節,情報信息無法共享,重復建設現象頻發,造成警力分散、多頭指揮,整體作戰能力大幅削弱。另?外,面對新型犯罪態勢,部分地方仍固守“坐堂式”等舊有警務運行機制,工作方法滯后于警情發展。
職能界定不明致使濫用警力資源現象頻發。當前?,公安機關面臨職能無限化趨勢,易讓公眾產生“公安萬能”的錯覺,影響基層警務活動與警力消耗。如公安機關常協助政府開展城市拆遷改造“綜合執法”、協助城管“重點糾違”等非警務活動,易引發警民矛盾。過往?,“有難必幫、有求必應”等舊承諾讓群眾期待過高,造成警務資源浪費。同時?,上下級間權利清單與權責不明晰,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與派出所職能重疊,審批流程繁瑣,出現有權無責、有責無權現象,影響辦事效率與基層工作積極性。而且?,上級職能部門將風險責任延伸至一線派出所,基層派出所工作求穩,缺乏活力。
當前,除直轄市等少數地區外,絕大多數縣級公安機關行政級別多為正科級,像東南?沿海?城市?經濟實力強、警力多任務重,但公安局級別卻與同級市直部門同為正科級,不僅限制基層民警發展空間、影響工作積極性,還易滋生官僚主義。在?干部人事制度方面,“財權、人權”受制于人,縣級公安機關財政權、人事權隸屬當地黨委、政府,干部領導職數常被納入全市統籌甚至無故占用。同時?,警力非戰斗性減員現象突出,中層領導增多,一線“戰斗員”減少,且部分領導干部到齡退崗,出現?“提一個干部,少一個骨干”,還使民警“謀人不謀事”,基層基礎工作推進困難重重?。
公安機關警務運行機制改革可多維度推進。在頂層設計上,對縣級公安機關“簡政放權、高配重用”,借鑒經驗提升待遇,規定領導干部需有基層履歷,經費裝備分配實施“分級管理、分項負擔”,由中央與地方財政保障以緩解地方壓力。同時,圍繞做精機關、做強基層,科學規范部門職能及機構,機構設置因地制宜,創新城區管理模式,整合警力下沉一線,改進勤務模式實現警務前移。減少行政層級,明確權責提高警務效率,強化實戰打擊與立體作戰能力,重視路面巡邏提高見警率??。建立健全適應公安特點的干部人事管理體制,涵蓋職務、人事、領導干部管理,強化監督并規范干部管理。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