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知道她是不是單身……”
面對檢察官和調解員的詢問,男子低下了頭,聲音里滿是懊悔。
近日,一起因“暗戀”引發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在區綜治中心調解室成功化解。案件背后,是一段令人唏噓的情感誤會,也是“檢調對接”機制高效運行的生動體現。
去年8月,老李對小芳心生好感,想進一步發展關系。為了確認小芳是否單身,經多次“踩點”,在偷窺到小芳入戶門密碼后,待小芳外出時非法潛入,在衛生間、臥室等地方翻找,查看是否有男性居住情況。小芳發現異常后報警,老李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被立案偵查。
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后,承辦檢察官認為,老李的行為雖涉嫌犯罪,但情節較輕,且主觀惡性不大,具備調解基礎。于是,為充分化解矛盾糾紛,晉安區檢察院啟動“檢調對接”機制,將該線索通過晉安區綜治中心調解室,聯合開展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面對這棘手的困局,檢察官與調解員深知,簡單的法律懲戒或許難消心結。“行為觸犯了法律紅線,必須嚴肅對待,”檢察官正色道,但化解矛盾,修復關系,才是根本目的。調解員則從人情事理切入:“好感本身無錯,可錯在表達方式越了界,傷了他人,更傷了自己。”
調解過程中,小芳的憤怒與不安如堅冰,老李則深陷懊悔與羞愧。檢察官與調解員在法與理、情與義之間架橋鋪路:一次次分頭懇談,厘清法律責任,也傾聽情緒背后的訴求;一輪輪聯合溝通,既嚴正指出老李行為的不當與違法性,也引導他換位思考,體會小芳的恐懼與隱私被侵犯的痛楚。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老李徹底認識到自己的“不請自來”給小芳帶來的危害,不僅誠摯道歉,更愿主動賠償以彌補對方。“他確實做錯了,但也沒有造成實質性傷害,我愿意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在調解員的耐心勸導下,小芳逐漸放下心結。最終,雙方在檢察官和調解員的見證下,簽訂了書面調解協議,由老李一次性向小芳賠償1萬元,小芳也出具了諒解書。
“我真的很后悔,感謝她愿意原諒我,也感謝檢察官和調解員給我一次重新開始的機會。”調解結束后,老李深刻認識到錯誤。
從最初的“背對背”,到最終的“面對面”,這一關鍵轉變,正是“檢調對接”機制高效運行的縮影。通過檢察機關與調解中心的緊密協作,既保障了法律的嚴肅性,又體現了司法的溫度,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我們希望通過‘檢調對接’機制,讓更多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讓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也感受到司法的溫情。”晉安區檢察院駐綜治中心檢察官表示。據悉,晉安區檢察院自2025年入駐綜治中心以來,已通過“檢調對接”機制成功化解矛盾糾紛4件,達成調解金額219萬元,切實將新時代“楓橋經驗”轉化為基層治理實效。
(部分圖片來源網絡)
文案:倪志、施麗蓉
編輯:黃綠詠
審核: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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