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間,電視劇《以法之名》付費直通大結局。我雖然對這部電視劇沒有任何期待——已經連續寫過多篇劇評,論證它的質量為什么低。但是,我依舊選擇了通過付費的方式,看了大結局的內容。我付費的原因大抵是,電視劇行業不景氣,作為劇評人,我應該付費支持一把。然而,看完了大結局之后,我默默地關上電腦,心想——電視劇的不景氣,難道不是我們電視劇工作者天天制造爛劇造成的嗎?
《以法之名》大結局播出之后,當晚形成了一個網絡熱搜,叫“以法之名爛尾”。我不太同意這個熱搜的說法。之所以不同意,并非是我不認為它爛尾,而是,我認為,這部電視劇從開局兩集,就已經是爛劇了。很多劇迷,看到最后,才說它爛尾,過分客氣了。真正客觀的評價似乎是,《以法之名》從頭爛到尾。
當我們復盤《以法之名》這部電視劇的時候,首先會想到,它的敘事主線,是反派角色們制造各種陷害,試圖侵吞礦產資源,而正派們,頂住了壓力,最終為受害者主持了法律層面上的公道(雖然大結局的內容當中,受害者似乎也沒享受到這個公道,不劇透萬海結局了)。那么,既然是這條敘事主線,就需要在這個基礎故事的前提之下,把很多敘事邏輯的內容講清楚才行。敘事邏輯問題,是《以法之名》最大的問題,也是從始至終的問題。
圍繞主線,需要把哪些敘事邏輯講清楚呢?首先,反派們為什么要做局搞萬海的這個礦,這個礦,具備不可替代性嗎?這是《以法之名》的最大硬傷之一。萬海的這個礦,并不具備不可替代性,相反,反派們可以在很多地方,找到這種礦藏,而且是可以通過合法途徑找到的。
繼而,這部戲反派們的作案動機當中,需要注意一點,反派們的作案成本,是不是低于礦藏的成本呢?這個成本,包括安全成本。《以法之名》通過大量絮絮叨叨的劇情,最終呈現給觀眾們的則是,反派們確實很有能力,搞了市值多少億的公司了,同時,也告訴觀眾們,他們腐蝕了很多同志,又是送金條,又是如何的。但是,這部電視劇的敘事邏輯當中,沒有注意核心問題,犯罪的成本,遠遠大于了其獲利的成本。反派們如果帶著智商在做事情的話,就不會像劇情當中那么來。反派們如果沒有智商的話,就不會獲得多少億市值的公司。這就是悖論了。
稍后,我們從反派團隊這邊,把視線轉移到被反派們腐蝕的那些同志們那邊去。《以法之名》這部電視劇作品,在敘事尺度上,還是很低的。早前,有一些聲音嚷嚷說,這是又一部《人民的名義》。其實不然。在《以法之名》當中,很多犯罪的同志們,都是被迫參與,都是被反派們腐蝕了的。尤其是這部戲當中的最大反派,男主角他岳父。被腐蝕的原因則是,自己兒子車禍撞死人,反派來頂包了。這個敘事邏輯,細細推敲,也是立不住的。
男主角岳父可以從監獄當中撈人,有那個能耐,就沒能耐把他兒子車禍撞死人的事情抹平嗎?就只能被反派們牽著鼻子走,一次接著一次的犯錯誤嗎?當我們帶著腦子看這部電視劇的時候,就會產生這些基礎性的問題,就會發現,男主角他岳父被威脅的內容,和他的實際能力,是不匹配的。
當我們按照正常的邏輯其審視這些被瓦解的同志們的時候,也避免面對其個人能力、犯罪成本的問題。這似乎就成了一個數學問題。這些墮落的同志們,干了這么多壞事兒,從犯罪分子手中拿了多少好處呢?這些好處,和墮落的同志們干得事情的價值,匹配嗎?一旦觀眾們用這個去審視該劇,就會發現編劇寶寶們的羸弱,和胡編亂造的能耐了。
此外,這部電視劇最核心的故事內容,是萬海案開局被判有罪,稍后,翻案了。那么,開局被判有罪的法律條文依據,一直沒有講清楚,尤其是具體細節的部分,沒有講清楚。顯然,《以法之名》并未承擔司法科普任務。如果我們要求這部戲承擔這個司法科普任務的話,則整部戲的敘事要重新構建,在萬海案第一次宣判的時候,觀眾們就可以看到被腐蝕的同志們如何干壞事兒,能夠看到具體的法律條文細節了。
其實,也只有看到具體的條文細節被墮落的同志們歪曲解讀應用之后,觀眾們才知道這部戲的翻案重點在哪里。然而,編劇寶寶們似乎不懂具體的法律條文細節,只懂用注水的內容來拼湊劇情。這么一搞,整部電視劇質量很差,就是必然了。我見該劇導演帶頭反思了。這是好事情。(文/馬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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