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基數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武漢地區規定的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武漢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
單位每年應當根據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當年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工資總額組成按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確定。
繳存比例
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分別乘以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
相關公式如下:
單位繳存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公積金繳存比例
個人繳存部分=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公積金繳存比例
月繳存額=單位繳存部分+個人繳存部分
今天小編已經收到武漢公積金中心發來的基數變更短信,在公積金中心小程序也可以查到變更信息。
SOURCE|來源:故鄉江城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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