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電訊報》7月9日報道,新州一名華男因駕駛租來的車,跨州運輸超過120萬澳元涉及犯罪所得的現金,在中央海岸被警方攔截后遭起訴,現已認罪。
報道稱,來自Gordon的41歲男子朱彥州(Yanzhou Zhu,音譯),在Wyong地方法庭承認處理疑似犯罪所得財產的罪名。
(圖片來源:《每日電訊報》)
根據警方調查,朱彥州曾多次搭乘單程航班往返悉尼和布里斯班。
每次抵達布里斯班后,他都會在當地公司租車,然后開車返回悉尼并歸還車輛。
去年5月6日,朱彥州乘坐了一趟從悉尼飛往布里斯班的單程航班,閉路監控拍到他攜帶了一個大型硬殼行李箱。
(圖片來源:《每日電訊報》)
航班降落后,他在機場租了一輛豐田RAV,并驅車南下進入新州,最終抵達Coffs Harbour。
之后,他在Elizabeth St的Quality Hotel入住過夜。
第二天早晨,朱彥州將一個大型行李箱放入車尾廂,繼續駕車向南行駛。
警方于當天上午11點在Morisset開始監控朱彥州,并一路跟蹤他至接近下午1點30分,隨后在Warnervale的Pacific Hwy高速公路將其攔下。
一名警員接近車輛,自稱是有組織犯罪調查組的成員。他告訴朱彥州,他們有合理理由相信車中有他不該持有的物品。
(圖片來源:《每日電訊報》)
警方對該車進行搜查,并給朱彥州戴上手銬以防止其逃跑。
在搜查過程中,警員發現了一個大型彩色硬殼行李箱、一個旅行包和多個可重復使用的購物袋。
這些袋子中裝有大量現金,大部分是50澳元一捆的紙幣。
(圖片來源:《每日電訊報》)
朱彥州告訴警方,他是在布里斯班租的這輛車,使用了兩天,正在前往Artarmon的途中。
搜查結束時,警方沒收了一塊智能手表、一部蘋果15、一部華為P30 Pro、一張登機牌、一串鑰匙、一個大型行李箱,并查獲了1,282,765澳元現金。
朱彥州隨后被帶至Wyong警察局。
法庭將擇日對朱彥州進行具體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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