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7月6日晚8時許,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一街邊的牛肉火鍋店門口,一名喝醉的中年男子突然掄起板凳砸向另一名食客,板凳恰好砸到騎車路過的8歲男孩頭上,孩子頓時頭破血流。肇事者的妻子稱,其丈夫在和老鄉喝酒、勸酒過程中,誤傷到了孩子。
7月8日,當地相關部門表示,事發當晚,涉事一方多人聚餐,其中兩人起了口角糾紛,徐某拎起椅子準備砸向另一人,騎車路過的男童不幸被砸中。案發后,參與聚餐的部分人員匆忙地逃離了現場。目前,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據7月10日揚子晚報)
現場圖片(網絡截圖)
8歲孩子只是路過火鍋店,就被飛來的板凳砸得頭破血流,診斷書上的“顱內出血”“凹陷性骨折”,每一個字都在訴說孩子承受的痛苦,更在父母心頭刻下難以愈合的傷痕。男童母親堅決表示:“不接受任何道歉,要追究徐某的法律責任”,正是體現了“法不向不法讓步”的樸素正義觀,也是對濫用暴力的行為最強烈的譴責。
受傷男童的檢查報告 (圖源:紅星新聞)
肇事者的妻子雖表示,沒有推卸責任,正全力籌集孩子的醫藥費,但也一直辯稱這是意外事件,是“勸酒過程中的誤傷”,言語間依然試圖用“醉酒”二字為丈夫的暴行開脫,這樣不但無法得到受害男童家屬的諒解,更可能進一步引發公眾的憤怒。
當施暴者以“醉酒”為由求情時,本質上是將自身責任轉嫁給酒精,將受害者的痛苦歸咎于“倒霉”。這種邏輯若被認可,無異于向社會傳遞危險信號:只要喝醉,就可以昧著良心,肆意揮拳。
酒精從來都不是暴力的遮羞布,醉酒或許能模糊人的意識,卻無法抹去行為的惡意本質。從案件細節看,徐某在聚餐中與他人發生口角后,主動拎起椅子作為攻擊工具,這一動作已構成明確的傷害意圖。男童的遭遇雖屬“誤傷”,但當徐某拎起椅子砸人的時候,就已經充分凸顯出其對公共安全的漠視,對他人生命安全的輕慢。那么,他也必然會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說再多“喝多了”“是意外”,都絕不能成為施暴者自我開脫的擋箭牌。
法律明確規定,醉酒不是“免罪金牌”,法律不會因醉酒狀態而減輕懲罰。借著酒勁打人滋事,傷害他人,該負的刑事責任逃不了,該賠的經濟損失也必須賠。更何況案發后,肇事者和與其聚餐的人相繼散去,對受傷的孩子不管不顧,幸好有熱心群眾幫孩子通知了家人。這種冷漠麻木、毫無同情心的態度,令人難以容忍!
徐某被刑事拘留,正是法律對暴力行為零容忍的體現。而逃離現場的聚餐者,若存在包庇、協助逃逸等行為,同樣可能面臨法律追責。
公共空間不是情緒宣泄的角斗場,更不是欺凌弱小的法外之地。對于成年人而言,自律是基本素養,守法是底線要求。酒桌不應成為滋生暴力的溫床,所謂的“酒后失德”,本質上是對惡意的放縱,對規則的踐踏。
當酒精將人性中的暴戾放大,受到傷害的往往是最無力反抗的群體,就像這個無辜的孩子。唯有對每個無端施暴者嚴懲不貸,才能讓更多人明白,酒精或許能麻痹神經,但永遠不是暴力犯罪的借口,而人性中的善意和正義感,永遠是守護弱者的最后防線。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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