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曾有一個令人痛心疾首的真實的案件,父親毀了女兒的一生,但最終只被判了20個月,到底怎回事呢?
這事兒還要從2018年8月開始說起,那時女孩妮妮(化名,權威報道中用的化名為倩倩)僅僅3歲,本應在父母的呵護下快樂成長,卻遭遇了人生中最黑暗的噩夢。
只判了20個月!
她的生父,一個本應給予她愛與保護的人,在長達4年的時間里,對她伸出了殘忍的魔掌。
醉酒后的生父,完全喪失了為人父的理智,用拳頭、鋼管毆打她,致使幼女全身多處粉碎性骨折 。更讓人憤怒的是,他甚至用煙頭燙傷女兒,給她留下了永久性的傷痕。
長期的暴力行為,不僅讓女孩身體遭受重創,心理也受到了嚴重創傷,智力發育滯后同齡人1年以上,可以說妮妮是在長期的暴力對待下被嚇傻了!
但最終,這位生父因虐待罪被判處1年8個月,也就是短短的20個月!
這個判決結果一經公布,便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質疑。大家紛紛不解,如此惡劣的行徑,為何僅僅只判了20月?為何只能以虐待罪論處,而不能與故意傷害罪并罰?
背后隱情曝光,類似案件不在少數
回顧過往,類似的案件并不少見。在韓國,一名父親從2014年開始性侵、虐待親生女兒,當時女兒僅6歲。在長達10年的時間里,他對女兒實施性虐待,播放性關系視頻騷擾、以“查看發育”為由觸碰身體,還說出“要結婚”“要生孩子”等不堪言論。
同時,他還施加嚴重肢體暴力,拽著女兒頭發施暴,用電棍毆打并用腳踩脖子,持刀威脅。盡管犯罪性質極其惡劣,但最終他僅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再看福建“繼母虐童致死案” ,12歲女孩琪琪長期遭受繼母許某花的毆打、挨餓、被開水燙、用針扎舌頭等虐待,身體存在大量不同程度的陳舊性損傷。生父劉某不僅知情不救,還網購約1600片瀉藥大劑量給琪琪服用。
最終琪琪在被捆綁虐待17天后,因外傷、化膿感染、饑餓、寒冷等因素導致急性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一審判決繼母許某花死刑,生父劉某被判5年6個月 。生父劉某的量刑也引發爭議,很多人覺得他的行為同樣不可饒恕,不應只判這么輕。
在這些家庭糾紛類案件中,虐待罪的量刑問題一直飽受詬病。根據我國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央視網發聲
最高量刑需要滿足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且情節惡劣等條件。
但在實際案例中,對于“情節惡劣”“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認定,往往存在一定的模糊性,這也導致在量刑時,可能無法讓公眾完全信服。
親屬關系不應該成為逃避法律嚴懲的借口,親緣婚姻關系更不是故意傷人的保護傘。家庭本應是孩子最溫暖的港灣,而不是充滿恐懼和暴力的地獄。
針對此類問題,央視網也為“妮妮”們發聲:
唯有提高犯罪成本,筑牢兒童保護網絡,才能終結暴力循環!
法律在面對這類親屬虐待案件時,應當更加嚴謹、公正地量刑,絕不能讓“親屬特權”成為刺向兒童的一把尖刀,要真正為孩子們撐起法律的保護傘,讓他們在安全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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